浙江开启乡镇文化员定向招生培养工作
日前,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共同发出《关于开展定向培养乡镇文化员试点工作的通知》,针对如何解决当前我省基层文化员队伍存在的“不足、不专、不稳”问题,开展定向培养乡镇文化员的试点工作。据悉,此次试点面向浙江省经济发展地区分类中的一类地区,以及二类地区一档的44个县(市、区),2017年首批计划培养音乐类和影视表演类共50名乡镇文化员。
一是招生与招聘并轨。定向培养乡镇文化员工作实行招生与乡镇文化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根据考生户籍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招生安排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的艺术类第一批提前批录取。对体检合格考生,按高考艺术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本县(市、区)范围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经征求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意见后,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
二是“多能”与“一专”结合。定向培养工作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承担,学院是国家级文化干部培训基地、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地,并于2016年4月增挂了“浙江公共文化管理学院”办学牌子,是2016年教育部高职高专目录中新设专业,是第一个为“公共文化”量身定制的全日制教育专业。首批主要是培养歌舞表演(音乐类)、表演艺术(影视表演类)等两个艺术类专业学生,学制三年,毕业时取得大学专科(高职)学历。学院表示,将按照“身兼多能、具备一专”的要求,培养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能力和艺术专业技能,能胜任基层文化员岗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受欢迎的乡镇文化员。
三是入口与出口把严。成绩方面,要求考生专业成绩达到我省音乐类、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线,高考艺术类综合成绩在二段线以上。根据志愿优先,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安排在艺术类第一批提前批录取,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填报,否则志愿无效。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到委托培养地的乡镇文化站工作,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期满,要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