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29.12.2015  11:50
      近日,浙江省档案局正式聘请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为该局常年法律顾问,并于12月起正式建立起了法律顾问制度。

        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中“普遍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全省“法治档案”建设实际,省档案局做出了聘请法律顾问的决定。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是就档案部门履职过程中的重大法律问题、重大决策、行政执法难点及热点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对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等进行法律论证,为档案部门的政府采购、招投标、资信调查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以及法律知识培训等。

        据了解,法律顾问制度目前正在浙江全省档案系统内有条不紊地逐步推进,为规范档案行政管理行为、依法履职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