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关于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迁建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要求审批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迁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浙教函〔2015〕74号)及附件收悉。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建设问题的复函》(浙政办函〔2014〕45号)及相关要求,我委原则同意由中国联合工程公司编制的《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迁建项目项目建议书》。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教育部和省政府关于规范设置独立学院的意见,为满足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规范设置需要,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促进行知学院与兰溪市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和共同发展,实施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迁建工程是有必要的。项目符合浙江省独立学院规范设置规划,基本条件具备,项目建设可行。
二、项目名称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迁建工程。
三、项目法人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四、项目选址
项目选址于兰溪市上华街道规划南二路以南、迎宾大道以东、临近杭金衢高速公路兰溪出口,符合兰溪市城镇规划。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迁建工程用地面积约800亩,新建教室、图书馆、实验室、行政用房、风雨操场、学生宿舍、学生及教工食堂、生活附属用房等校舍建筑面积240000平方米,新建地下建筑面积54000平方米,新建室外体育运动场地占地面积40000平方米。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6105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按浙江师范大学与兰溪市政府合作共建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协议出资,资金来源主要为财政拨款46950万元,申请银行贷款114110万元。
请据此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根据我委《关于全省社会发展项目监测信息系统试运行的通知》(浙发改社会函〔2015〕196号)要求,请贵厅及时录入项目相关信息。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27日
抄送:浙江师范大学,金华市政府,兰溪市政府,兰溪市发改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规划局、水利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