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实行重点建设高校“一校一策” 可上浮收费标准

23.03.2016  13:52

  中新网杭州3月22日电(见习记者李苑露)浙江省教育厅22日通报,为进一步加快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的发展,将在重点建设高校的资金统筹、绩效分配等方面将实行“一校一策”,让其拥有更多改革自主权。其中,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可在一定范围内上浮部分学科及专业的收费标准。

  2015年4月,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5所高校入选浙江省第一批重点建设高校。

  如今,浙江省出台《关于支持省重点建设高校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重点建设高校将探索建立新型高校运行保障机制。即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扩大高校财务和收费自主权,拓宽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途径,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依据成本分担原则,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可在一定范围内上浮部分学科及专业的收费标准。

  同时,浙江重点建设高校将提高经费统筹能力。除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中明确要求按规定用于指定项目外,其余各级各类资金由高校统筹使用。各业务主管部门不得向高校提出使用要求,不设置比例、定额等与经费使用挂钩的考核指标,并探索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市场化,可试行自主合理收费。

  为了激发重点建设高校教师教学、科研的积极性,《意见》还对呼声较高的绩效分配、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岗位比例等适度放开。今后,重点建设高校的绩效工资总量可与事业发展成效挂钩,对完成目标任务考核优秀的高校,可突破原绩效工资水平,由高校按照优绩优酬原则自主分配。同时,重点建设高校在重点建设学科方面,可以单列核定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比例,不受所在高校核定结构比例限制。

  此外,在对接经济社会重大科技需求方面,浙江允许重点建设高校与科技等部门采取联合资助方式,实施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开展基础性、理论性和探索性研究。浙江还将优先支持重点建设高校研究生教育,支持研究生学位点增设,优先安排新增研究生招生计划,并支持开展研究生课程改革,优先考虑课程改革试点项目。以2016年的高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为例,浙江招生计划明显向重点建设高校倾斜,部分高校增幅较大。

  目前,浙江省教育厅正在研究制定重点建设高校建设绩效考核办法,将于今年推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