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关于浙江大学玉泉校区信电大楼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17.07.2015  16:33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要求审批浙江大学玉泉校区信电大楼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教函〔2015〕121号)及附件收悉。我委委托浙江政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评估,根据评估意见(浙政信〔2015〕15号),我委原则同意由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大学玉泉校区信电大楼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浙江大学玉泉校区信电大楼建造于90年代,由于结构体系均为砖混结构,不具备大规模调整和改造的基础,无法适应和满足现代社会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科的发展要求。开展该项目建设,有利于解决信电系实验场所紧缺问题,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也有利于玉泉校区空间布局的调整完善,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浙江大学玉泉校区信电大楼建设工程。

  三、项目建设单位

  浙江大学。

  四、项目选址

  项目选址于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内,不涉及新增建设土地,建设用地的规模及地点明确。项目选址符合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杭州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用地面积5500.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59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69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99平方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4000万元,建设资金由浙江大学自筹解决。

  七、公用工程及其他

  (一)项目用水用电由市政管网、电网统一供水、供电。排水分雨、污水分别排入校区雨、污水管道。

  (二)根据杭州市环保局西湖环保分局(杭西环评批〔2015〕0163号)批复意见,要进一步落实环保设计方案,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等进行设计、施工、运行;严格落实《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等各项专业设计要求,确保建筑安全。

  八、项目工期和招标

  项目建设周期约为28个月。本项目应在招标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下实施公开招标。

  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7月7日

抄送:浙江大学。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