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浙江)国际旅行商大会活动的通知

22.10.2014  20:01

浙旅市场〔2014〕144号

杭州市旅游委员会,宁波市旅游局,绍兴市旅游委员会,湖州、嘉兴市旅游局,淳安县千岛湖风景旅游委员会,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借助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的平台,展示浙江旅游发展成果,宣传浙江旅游资源,促进浙江旅游对外交流合作,扩大浙江旅游在海外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推动浙江入境旅游市场发展,经国家旅游局同意,我局与杭州市政府拟于11中上旬举办第二届中国(浙江)国际旅行商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第二届中国(浙江)国际旅行商大会

  二、活动主题

  “美丽中国,诗画浙江”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杭州市人民政府

       浙江省旅游局

  承办单位:杭州市旅游委员会

       宁波市旅游局

       湖州市旅游局

         嘉兴市旅游局

       绍兴市旅游委员会

       淳安县千岛湖风景旅游委员会

  执行单位:浙江省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

  四、活动机构

  活动设立组委会,由杭州市人民政府、浙江省旅游局、杭州市旅游委员会及各相关旅游主管部门共同组成。负责整个活动具体的各项组织、协调和执行工作。

  五、参加人员(约530人)

  国家旅游局,世界旅游组织、亚太旅游组织、国际旅行商买家团代表、国内外媒体记者代表,浙江省及市旅游局(委),浙江省及市新闻办等单位代表、浙江省各国际旅行社代表等。

  1、浙江省政府领导;

  2、国际旅行商代表约350人;

  3、国内外媒体记者代表约80人;

  4、浙江省各旅行社代表约60人;

  5、世界、亚太旅游组织和国家旅游局等代表约20人;

  6、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新闻办和相关单位代表20人。

  六、考察地点

  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等地。

  七、主要活动

  1、浙江和杭州旅游专场推介会。以资源、产品线路和奖励政策为主要内容,以PPT、宣传片、宣传册和现场图片展示为主要形式集中推介,并在推介会现场以声光电或者3D技术,实现景区实景再现,增强宣传效果。

  2、旅行商互送客源合作签约。由浙江省旅游局牵头,组织省10大旅行商与浙江排名前10位入境客源国主要旅行商签订互送客源合作协议,省、市、县和相关景区,整合后联合出台扶持专项奖励政策,支持合作。

  3、旅游业界洽谈合作会。事先将浙江主要旅游资源,各主要地接旅行商产品目录,相关扶持和奖励政策,拟交流的主要议题等资料发送给各国际买家;洽谈会由浙江省旅游局牵头,浙江主要旅行商和部分景区直接参与,根据双方事先挑选的议题进行洽谈;事后,由浙江省旅游局安排人员,对浙江各主要旅行商洽谈和合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考核,以期活动效果落实到实处。

  4、赴浙江各地考察旅游资源。

  5、考察意见反馈会。事先设计专门的调查问卷或者考察意见反馈表(多语种),在反馈会前统一收集和整理;考察过程中派出人员全程听取、交流和收集考察意见;事后,整理形成专门的考察意见反馈报告,下送各级旅游部门和景区,召开相应的座谈会,探讨改进措施和办法,深化活动的成效。

  八、行程安排

  见附件。

  九、职责分工

  浙江省旅游局:

  1、负责起草和制定活动总体方案;

  2、负责联络、对接国家旅游局;

  3、负责联络、邀请、落实省政府及有关方面领导出席活动及相关事宜;

  4、负责协调考察、接待事宜(杭州市外);

  5、负责联系邀请国际媒体;

  6、负责邀请、落实各地市(杭州除外)旅游局和国际旅行社代表与会;

  7、负责活动经费落实和协调工作;

  8、完成国家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旅行社协会:

  1、负责邀请、落实省内国际旅行社代表参会;

  2、负责指导、收集省内各参会国际旅行社做好本社英文简介、人员选派、交流议题确定等准备工作;

  3、协助做好其洽谈会现场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杭州市旅游委员会:

  1、负责联络、邀请、落实市政府及有关方面领导出席活动及相关事宜;

  2、负责参会代表在杭州考察的活动的组织和经费、人员、车辆等保障工作;

  3、负责邀请、落实杭州市国际旅行社代表和当地媒体与会;

  4、负责在杭州具体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5、负责会议资料、礼品(U盘)等工作;

  6、完成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其它相关市旅游局(委):

  1、负责起草和制定旅行商代表在本市考察活动具体方案;

  2、负责旅行商代表在本市考察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3、联络、对接省旅游局;

  4、负责邀请、落实本市媒体参与活动;

  5、负责本市会议资料、纪念品等工作;

  6、完成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承办旅行社:

  1、具体实施活动的接待和考察事宜;

  2、负责参与活动旅行商、媒体代表接送等行程安排的对接和

  联络;

  3、负责会议场地、设备等保障工作;

  4、负责外语导游等挑选和培训工作;

  5、完成省旅游局和市旅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费用安排

  浙江省旅游局负责:

  1、大会整体宣传费用;

  2、推介会、洽谈会和意见反馈会现场设计和布置费用;

  3、省政府欢迎晚宴费用

  4、部分代表往来交通费用;

  5、代表在杭州期间的住宿费用;

  6、代表在杭州以外的车辆、导游、相关工作人员等费用。

  杭州市旅游委员会负责:

  1、参会代表在杭州期间(11月8-11日)用餐、交通、考察景点(区)门票、保障工作人员费用;

  2、推介会和洽谈会场租费用;

  3、代表观看《印象西湖》门票费用;

  4、参会代表纪念品费用;

  其他各市(县)旅游局(委)负责:

  代表在各地考察期间的食宿、景区(点)门票和保障工作人员等费用。

  十一、几点要求

  1、此次大会,是列入省政府考核的省旅游局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全力做好大会相关的协调、组织和实施工作。

  2、请各相关市(县)旅游局(委)根据大会总体安排,制定代表在本地考察活动的具体方案,各相关单位根据大会分工,做好相应的工作方案,各方案于10月25日前报至省局审定。

  联系处室:市场开发处          联系人:郑恒慧,徐伟林

  联系电话:0571-85155597、85157066   

  传  真:  0571-87054451

  附件:第二届中国(浙江)国际旅行商大会行程安排

 

浙江省旅游局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