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启动企业简易注销改革
22.09.2015 11:12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
据浙江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工作人员介绍,依照原来的注销流程,企业在工商部门办理注销一般需要经过清算组备案、报纸公告、正式注销等手续,程序繁琐复杂、周期又长。改革后,免去了拟注销企业清算组备案的登记手续,与此同时,简化了注销登记提交材料。
浙江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试点适用于新设的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的企业,三类单位八种情况不适用。三类单位为:股份有限公司、外资投资企业、非公司企业法人和各类企业分支机构。
还需要注意的是,有八种情况也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一是成立已经超过3年的;二是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以上的;三是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行业的27类企业;四是对外投资未清理完毕、分支机构未注销的企业;五是股权被质押或股权被冻结的企业;六是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因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而被处罚的;七是企业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存在限制、投诉、举报、警示等提示信息的;八是依法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其他情形。
来源: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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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9.2015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