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去年114人因涉虚假诉讼被移送公安机关

23.03.2016  13:52

  日前,浙江省嘉兴市首例以虚假诉讼罪名提起公诉的案件在嘉兴桐乡市人民法院开审。被告人毛某等三人涉嫌结伙伪造了用工合同等关键证据,用以让法院判决优先清偿毛某的债务。

  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通俗地讲就是打假官司,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据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介绍,2015年,浙江各级检察院就监督虚假诉讼案件187件,案件总标的高达3.8余亿元,对涉嫌打假官司的114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已有52人被法院判刑。

  检察官提醒,虚假诉讼看似只是打个假官司,但实际上却有很大的危害,侵犯了其他真正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应得到清偿的债务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偿还,并扰乱了司法秩序,侵害了司法公正。有债务纠纷一定要走正规法律途径,不要动歪脑筋,否则不仅债务讨不回来,还要背负刑事罪名,得不偿失。(完)(记者陈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