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加强预防和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严惩"蝇贪""蚁贪"

19.04.201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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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杭州4 月19 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黄兆轶 实习生/ 丁桂花 通讯员/ 阮家骅 编辑/ 汪江军) 去年,浙江全面消除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贫困户,在全国率先完成脱贫任务。接下来,浙江的扶贫重点将是“26县加快发展”和“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

  如何保证扶贫款项能够专款专用、用之于贫?今天下午,浙江省检察院和省扶贫办联合召开加强预防和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会议,为扶贫资金保驾护航。

   扶贫资金是“救命钱”

   染指将被严惩

  扶贫资金是“救命钱”,也是不可触摸的“高压线”。针对扶贫资金领域的职务犯罪,检察部门一直以来都是重点查处,严惩基层“蝇贪”“蚁贪”,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2015年4月,金华市金东区法院查办了一起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据了解,金东区孝顺镇雅璜村村书记陈荣法、村主任何根贤、村监委会主任蒋能亮、村支委王卫东四人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下山脱贫场地平整工程款共计人民币198305元。

  该案涉及的下山脱贫安置工程系2013年金华市政府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四名嫌疑人利用协助孝顺镇政府从事场地平整工程监督管理的职务便利,伙同挖掘机老板郑俊采用虚开机械工时费的手段骗取专项资金,数额巨大。目前全案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浙江在线记者了解到,过去两年里,检察机关通过专项行动查办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397件477人,涉案总金额达2.49亿元,为扶贫领域的保驾护航作出了积极贡献。

   预防和查办两手抓

   检查重点放在基层

  在今天的会议上,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围绕省委扶贫开发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淳安等26个加快发展县区以及“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涉及的重点县区、乡镇扶贫领域的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以点对点的扎实举措确保精准扶贫的顺利推进。

  会议指出,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多发生在基层乡镇站所和农村基层组织,一些基层干部和农村“两委”人员或以虚报冒领方式侵呑、挪用惠农扶贫资金,或是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要,或是玩忽职守放任扶贫资金乱用、滥用,数额不大,却侵害了群众利益。

  为此,检察机关将始终把重点放在基层,对农民群众的举报、控告,通过实地走访、查验账目等方式开展精细化初查,确保案件线索“件件核实、件件落地”。检察机关将重点查处和预防侵害三农利益的职务犯罪,严惩在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情况,严肃查处在集体“三资”、土地征收、惠农资金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问题。

  预防方面,26个加快发展县区的检察院,每年要与当地扶贫开发部门组织开展一次预防调查,摸清政策资金底数清单,排查漏洞隐患,加大对扶贫开发工作“最后一公里”的法律监督。对已发案件或在办案中发现的苗头性、隐患性问题,检察机关要查找原因,积极提出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完善内控的检察建议,以实现廉洁扶贫和阳光扶贫。

  今后,浙江还将建立扶贫领域基础数据联通机制,依托信息技术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信息、行业扶贫项目信息的共享机制,实现贫困人口数量、区域分布、扶贫项目清单、扶贫资金安排、扶贫政策依据等扶贫开发基础数据的“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