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美丽河湖建设验收管理办法
中新网浙江新闻10月10日电(钱晨菲 孙妮亚 朱智翔)10日,记者从浙江省治水办(河长办)获悉,该省近日制定出台《浙江省美丽河湖建设验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及评价标准,进一步规范美丽河湖建设验收管理工作,美丽河湖建设评价共设置安全流畅、生态健康、文化融入、管护高效、人水和谐等5方面指标,根据评价打分细则,得分达到90分即可通过验收。
2018年起,浙江升级治水行动,启动美丽河湖建设,并先后出台《关于加强美丽河湖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江省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意见方案。一年来,该省共建设市级美丽河湖152条(个)、省级美丽河湖30条(个)。2019年,浙江将美丽河湖建设列在浙江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之首。
《办法》规定,美丽河湖是指安全流畅、生态健康、水清景美、人文彰显、管护高效、人水和谐的江河湖泊,分为“美丽河湖”“乡村美丽河湖”两类,其中“美丽河湖”原则上以县级及以上河流(或0.1平方公里及以上的湖泊)为单位开展建设验收,“乡村美丽河湖”则围绕乡村级河道进行建设验收。
根据《办法》,该省针对“美丽河湖”建设共设置了安全流畅、生态健康、文化融入、管护高效、人水和谐等5个方面、24项指标。
以生态健康方面为例,评价标准明确,根据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确定的河湖水质和生态保护目标,浙江因地制宜开展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沿线“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和入河湖排放口污染控制等。
此外,评价标准分别给安全流畅、生态健康、文化融入、管护高效、人水和谐等5方面的标准要求,赋予了27分、27分、12分、14分、20分的评价分值,同时还在安全流畅、生态健康、人水和谐等3个方面设置了总分10分的加分项,在河湖水体环境质量标准、涉水违法事件等方面设置了扣分项,明确未达到指标要求即扣10分,得分达到90分即可通过验收。(完)
原标题:浙江出台美丽河湖建设验收管理办法 得分达到90分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