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村生活治污有难度 政协委员来支招

27.05.2015  22:20

   浙江在线杭州5月2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吴振宇  编辑/马丽红) 浙江多山地和丘陵,占总面积的70.4%,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大,污水不得不治,如何是好?城市污水治理由建设规划局负责,农村由农办负责,如何实现规划统一?如何才能真正调动全民参与生活污水治理的积极性……

  今天上午,今年首场“委员话治水”在线访谈在浙江在线举行,省政协委员、省农科院园艺所研究员孙崇波,杭州市上城区政协特聘委员、民盟杭州市委会调研处副处长金前进,台州市政协委员、市教育局教研员徐美珍作客演播室,围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这一主题与网友展开了交流,同时也支了许多妙招。

  难点1:山多造成农村生活治污成本高

  今年以来,省市县三级政协委员积极参加“万里江河四季访行动”、“走遍千村看治水”活动,围绕有关重点专题,就“‘五水共治’长效机制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民主监督。

  根据省农办日前公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全省2015年计划新增治理村10010个左右,新增受益农户203万户。加上去年完成治理任务的村庄,全省2万多个治理任务建制村将有四分之三完成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农村生活污水面广量大,治理条件复杂,基础设施薄弱,治理工作难度很大。”金前进在访谈中说,近年来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排放的生活污水量逐年上升。而有些农户至今还没有独立卫生间,或者家中没有排放管道,直接、就近向空地或河道排放污水,严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对下游河道水环境造成较大的破坏。

  与此同时,浙江省人多地少,山地多平地少,也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带来了困难。除部分城镇周边的村庄污水可以接入城镇管网系统进行处理外,大部分农村都要靠建设污水处理池进行处理。地势高低不一、人口比较分散的村庄建污水处理池、埋设管网成本就非常高。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从规划、设计到招投标、建设施工、质量监管、后续维护,工程量很大,资金投入也很大。

   难点2:城乡污水治理规划不统一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重点和目的,通俗来讲是要‘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孙崇波指出,“用得上”是指要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完整性,避免池体、管道、设备的破损,以及要确保各类污水的有效接入,避免空池运行,沦为“晒太阳工程”。“用得起”是指要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后续维护管理的经费投入。“用得好”是指污水处理设施的进出水量、水质都能达到原设计要求,运行正常。

  “目前,城区的污水治理是由建设规划局负责,农村的是由农办负责,在实地规划时出现诸多问题,比如说城区结合部、人口密集的村居应该截污纳管,最终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所以建议完善机制,加强城乡一体化规划,充分考虑城乡统筹发展,有效避免重复建设和无效建设。”徐美珍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建设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并同城市、镇村建设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并从整体布局上认真考虑今后农村新增人口、新建住宅、生活用水量逐年递增等因素,避免今后出现超负荷运行或返工的情况。

  此外,徐美珍还建议,各地在施工图纸设计过程中让业主单位和受益主体直接参与、广泛参与,确保图纸设计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难点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关键在管理

  通过到宁波、嘉兴等地参加民主监督调研,孙崇波感触颇深:“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应该三分在建、七分靠管”。她认为,只有做到运维管理长效化、常态化,才能确保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顺利运行、长效运行,才能取信于民。

  对此孙崇波建议,可以规定从室内管道至检查井(含)范围内的设施设备,包括农户室内全部管网、化粪池、滤油井、检查井等,为农户家庭所有,而从检查井至污水处理终端的设施设备,包括户外支管、总管、窨井和终端为村集体所有。按照“谁拥有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资产权属,划分管理责任。由农户家庭负责自家室内污水收集管网到检查井范围内的污水处理设施管护、设备维修及更换,相关费用由农户自行解决,并要求确保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全部纳管处理,确保自家污水零“跑冒滴露”。由村集体负责应由农户家庭负责之外的所有设施设备的管护、维修及绿化养护,相关费用由村集体统筹解决,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金前进还建议,政府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招标时明确规定本村村民不能参加本村工程的投标。同时,可以在每个行政村成立村民监督小组,由该村村民自愿报名参加。监督小组可对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规划设计、招投标、工程建设、工程验收、建后运维进行全程参与监督。此外,还可以倡导农户以投工投劳、自愿捐助等方式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营造一个全民参与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