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面消除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600元贫困现象

25.01.2016  10:20

  中新网杭州1月24日电(记者 江耘 施佳秀)“打好扶贫攻坚战,基本消除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600元的贫困现象。”在一年前的浙江省两会上,浙江省长李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铿锵承诺,要消除贫困。

  时隔一年,24日,李强再次以省长身份,在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他也兑现了去年的承诺:浙江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600元的贫困现象全面消除。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在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的同时,始终把消灭贫困、统筹城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1998年,浙江一举摘掉了8个县的“贫困帽”,成为全国第一个消除“贫困县”的省份。

  长期来,浙江通过实施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战略,不断加强帮扶开发,有力地推动了淳安、永嘉等26个欠发达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增收。2015年,浙江正式为26个欠发达县“摘帽”。

  此次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正式宣布,浙江全面消除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贫困现象。

  “不把绝对贫困带入‘十三五’!”这是浙江省委、省政府对全省民众的的新承诺。

  扶贫是浙江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全省发展一盘棋工作之一。

  “把统筹城乡发展与统筹区域发展结合起来,加快城市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支持原26个欠发达县加快发展,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全省发展一盘棋。”李强在作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

  李强表示,2015年,浙江健全职工工资稳定增长机制,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13%,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10%,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20%,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11%和1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3714元和21125元,分别增长8.2%和9%。

  “我们坚定不移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李强表示,在过去的“十二五”,浙江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并不断向农村延伸,常住人口城市化率从61.6%提高到65.8%;累计转移85.5万农村劳动力就业等。

  针对“十三五”的发展目标,李强表示,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到2020年,人均生产总值超过10万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5万元。

  “促进城乡居民普遍持续增收。”李强规划“十三五”具体目标时说道,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加强低收入群体增收帮扶,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确保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