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以最严措施保护生命线,6月起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财富之母。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6月25日,是第26个全国“土地日”,今年的主题是“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
今天上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保护耕地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张国斌、省国土资源厅执法局局长潘俊国出席发布会发布有关信息并答记者问。
浙江“七山一水两分田”,全省现有耕地面积2965万亩,人均耕地只有0.54亩,是全国人均耕地的36%。人多地少,耕地十分宝贵。因此,浙江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主要采取以下四种保护方式:
管控性保护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示范区
从去年开始,浙江将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进行特殊保护,特别是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的优质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同时,将集中连片、耕地质量良好、适合规模经营和机械化耕作的平原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
据统计,目前全省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56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1002万亩。
同时,全面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加强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建设。每年对各地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及时通报。
激励性保护
2009年以来,省国土资源厅在部分市、县开展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今年3月,浙江又下发《关于全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通知》,对耕地保护全面进行经济补偿。从今年开始,对各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资金进行补助。
补偿范围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各地对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一般耕地也纳入补偿范围。
补偿对象
承担耕地保护任务和责任的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补偿标准
各地根据财政承受能力,确定补偿标准,省财政对永久基本农田每年每亩30元耕地保护资金补助;各市、县(市、区)结合各地实际,统筹地方财力和有关资金,确定具体补偿标准,最低档补偿标准不得低于省补助标准。
建设性保护
今年,为做好“十三五”时期耕地保护工作,浙江启动实施“611”耕地保护工程,到2020年底——力争完成垦造耕地60万亩;耕地质量提升1000万亩;农村土地综合整治10万亩。
此外,2014年9月,浙江颁布了《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为规范土地整治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明确规定禁止垦造耕地的“十个禁止区域”,对禁止区域内垦造耕地项目,不予立项,一旦发现,及时制止整改。
约束性保护
十三五”期间浙江要在全省开展严格执法、保护资源“亮剑”行动。今年“亮剑”行动的重点为临时用地和违法用地未依法处理到位问题专项整治两方面。
临时用地违法违规问题清理整治
当前,着重对前阶段已经排查登记的2386宗临时用地违法违规问题,全面开展查处整改,争取在今年9月底前基本处理完毕。
违法用地未依法处理到位问题集中整治
对国土资源部门在处理违法用地中,未依法履职到位的案件以及社会和群众重点关注的违法用地的案件进行集中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