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人口老龄化问题的现状与思考
近年来,浙江省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与之相应,我省人口发展出现新的变化。2015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为5539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935.3万人,占16.9%;户籍人口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984.0万人,占20.2%。浙江老龄化程度明显加深,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迫切需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系列问题。
一、人口老龄化现状
国际上通常把60岁及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10%,或65岁及老年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一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2010年以来,人口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快。1%人口抽样调查显示,2015年全省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935.3万人,占比达16.9%,高出2010年3.0个百分点,高出全国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达到11.2%,高出全国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
1. 低龄老人比重明显增大,社会医疗和生活服务面临挑战
由于上世纪50年代中后期生育高峰时期出生的婴儿已逐步进入老年期,浙江低龄老年人口规模、增速明显加大。2015年60岁及以上常住人口比2010年增加179.4万人,增加人口中,超过八成是60-69岁低龄老年人口。2015年60岁及以上常住人口中,60-69岁低龄老年人口为550.9万人,占58.9%,高出2010年6.0个百分点;而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34.7万人,占比为14.4%,与2010年基本持平(见表1)。
随着平均寿命的延长,当前的低龄老人在10-15年后将进入高龄期,在养老、医疗和生活服务等方面将更多地依赖社会,这对浙江未来的公共设施配套及基层医疗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
表1 2015年、2010年浙江、老年常住人口构成
单位:万人、%
指标 | 2015年 | 2010年 | ||
人数 | 比重 | 人数 | 比重 | |
60岁及以上 | 935.3 | 100 | 755.9 | 100 |
60-69岁 | 550.9 | 58.9 | 399.9 | 52.9 |
70-79岁 | 249.7 | 26.7 | 248.7 | 32.9 |
80岁及以上 | 134.7 | 14.4 | 107.3 | 14.2 |
2. 老龄化程度地区差异明显,外来劳动力延缓地区老龄化进程
浙江各市的老龄化程度差异很大。经济实力较强的杭州、宁波、温州、金华等市,由于外来劳动力人口集聚,一定程度上延缓了这些地区人口老龄化进程,其老年人口占比明显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温州市老龄化程度最低,60岁及以上和80岁及以上老年常住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13.9%和2.1%,分别低于省平均3.0和0.4个百分点;温州老龄化程度低的另一个原因是该市出生率较高,2015年出生率为12.5‰,领先全省平均水平2.0个千分点。另外,外来常住人口相对较少的舟山、衢州、嘉兴等市老龄化程度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舟山市的老龄化程度最高,60岁及以上和80岁及以上老年常住人口占本市常住人口的比重分别为23.8%和3.8%,分别高出全省平均水平6.9和1.3个百分点。
图1 各市60岁及以上&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
二、老龄人口生活质量
1. 拥有老年人口的家庭户比例上升,结构有所变化
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快,有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家庭户比例激增,从2010年的28.1%上涨到2015年的35.3%。1%人口抽样调查显示,2015年全省有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家庭户中,有一个60岁及以上老年人户比例为53.8%,比2010年下降6.2个百分点;有两个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户比例为45.1%,比2010年上升5.9个百分点;有三个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户比例为1.1%,比2010年上升0.3个百分点。老年人所处的家庭户结构有所改变。
图2…2010年&2015年拥有老年人口家庭户结构比较(%)
细分结构看,单身老人户以及一个老年人与未成年的亲属户比例达到了19.9%;只有一对老夫妇的户及一对老夫妇与未成年的亲属户比例则高达24.9%;孤寡老人和留守老人的比例高达44.8%,虽然略低于2010年“六普”46.6%的水平,但空巢老人现象依旧比较严峻。
表2 分城乡拥有老年人口家庭户的结构(%)
地区别 | 一个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户 | 二个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户 | 有三个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户 | ||||||
小计 | 单身老人户 | 一个老年人与未成年的亲属户 | 其他 | 小计 | 只有一对老夫妇的户 | 一对老夫妇与未成年的亲属户 | 其他 | ||
全省 | 53.8 | 19.4 | 0.5 | 33.9 | 45.1 | 24.0 | 1.0 | 20.2 | 1.1 |
城镇 | 51.9 | 17.9 | 0.4 | 33.7 | 47.0 | 25.1 | 0.9 | 20.9 | 1.1 |
农村 | 56.0 | 21.3 | 0.6 | 34.2 | 42.9 | 22.5 | 1.1 | 19.3 | 1.0 |
分城乡看,农村有一个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户(下面简称“一老户”)占比较高,为56.0%,比“二老户”高13.1个百分点;城镇 “一老户”占比51.9%,比“二老户”高4.9个百分点。农村的孤寡老人和留守老人的比例为45.5%,略高于城镇1.2个百分点(见表2)。
2. 老年人口婚姻状况有所改善
婚姻状况与老年人的心理和生理健康、生活满意度息息相关。老年人在晚年有伴侣的陪伴,是推动他们晚年幸福生活的有力保障。随着医疗、卫生水平和预期寿命的进一步提高,浙江老年人有配偶比重不断上升。根据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5年,浙江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中,超过3/4有配偶,比重比2010年提高3.0个百分点;丧偶占22.3%,比2010年下降3.2个百分点;未婚和离婚仅占1.5%和1.1%。
图3 2010年和2015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婚姻状况(%)
3. 老年人健康状况不断提高
随着医疗技术和医疗保障水平不断发展,老年人的健康水平也同步提高。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5年,浙江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中,“健康”和“基本健康”的老年人口占89.2%,比2010年高1.4个百分点;“不健康,但生活能自理”的占8.8%,“生活不能自理”的仅占2.0%,分别比2010年下降1.0和0.4个百分点。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口中,“健康”和“基本健康”的老年人口占71.0%,比2010年高1.1个百分点;“不健康,但生活能自理”的占21.9%,“生活不能自理”的占7.1%,分别比2010年低0.1和1.0个百分点。
表3 2010年和2015年低龄老人和高龄老人的健康状况(%)
地区别 | 2015年 | 2010年 | ||||||
健康 | 基本健康 | 不健康,但生活能自理 | 生活不能自理 | 健康 | 基本健康 | 不健康,但生活能自理 | 生活不能自理 | |
60岁及以上 | 54.3 | 35.0 | 8.8 | 2.0 | 52.8 | 35.1 | 9.8 | 2.4 |
80岁及以上 | 23.1 | 48.0 | 21.9 | 7.1 | 24.6 | 45.3 | 22.0 | 8.1 |
分性别看,虽然女性预期寿命高于男性,但男性老人的健康状况总体要略好于女性。2015年,浙江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中,男性老人“健康”和“基本健康”的占男性老年人口的89.7%,比重高于女性0.9个百分点;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口中,男性老人“健康”和“基本健康”的占男性老年人口的73.0%,比重高于女性3.6个百分点。
4. 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超六成城镇老人依靠“社会”养老
随着养老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浙江已构建了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核心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根据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5年,浙江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中,87.5%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98.4%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老年人的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另一方面,从2004年开始,省委省政府就着手研究安排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把“改善民生”作为头等大事,至2015年,浙江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12年连涨,每年以10%左右的幅度快速递增。2015年底月人均达2750元,比“十一五”末增加1155元,在全国处于中上水平。
表4: 2010年&2015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生活来源占比(%) | |||
2010 年 | 2015 年 | 2015 年较2010年变化 | |
传统收入来源方面 | 69.2 | 53.4 | -15.8 |
其中:家庭其他成员供养 | 42.3 | 30.7 | -11.6 |
劳动收入 | 26.9 | 22.7 | -4.2 |
社会保障等方面 | 30.8 | 46.6 | 15.8 |
其中:离退休金养老金 | 24.7 | 39.1 | 14.4 |
最低生活保障金 | 3.9 | 3.2 | -0.7 |
财产性收入 | 0.9 | 0.8 | -0.1 |
其他 | 1.3 | 3.5 | 2.2 |
分城乡看,老年人口的生活来源差别较大。城镇人口中,依靠社会保障来养老的比例超过六成,其中依靠“离退休金养老金”的占比最高,达55.2%,传统的“家庭其他成员供养”的比例只有约1/5;反观农村,传统收入来源依然是主要的养老方式,其中依靠“家庭其他成员供养”占比最高,达41.6%,其次是依靠“劳动收入”,占31.0%,而依靠“离退休金养老金”的只有18.7%。从调查数据来看,虽然浙江率先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但农村老人由于缴费年限短(很多地方是一次性缴费),总额少,每月领到的基础养老金无法支撑日常开支,仍然需要依靠家庭成员供养。
表5: 2015年城镇&农村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生活来源占比(%) | |||
城镇 | 农村 | ||
传统收入来源方面 | 38.4 | 72.6 | |
其中:家庭其他成员供养 | 22.2 | 41.6 | |
劳动收入 | 16.2 | 31.0 | |
社会保障等方面 | 61.6 | 27.4 | |
其中:离退休金养老金 | 55.2 | 18.7 | |
最低生活保障金 | 2.6 | 4.1 | |
财产性收入 | 1.1 | 0.4 | |
其他 | 2.7 | 4.2 |
三、积极应对老龄化问题
从调查数据来看,一半以上仍然是70岁以下的低龄老年人口,其健康状况、文化程度和生活自理能力都比较理想。真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各方面压力,预计在五至十年后显现。如何更好地应对老龄化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1. 加强社区照护服务普及,完善基层医疗设施建设
虽然在浙江城镇,有超过六成的老年人生活来源是社会保障(离退休金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金、财产性收入等),但从整个社会的意识形态和行为习惯来看,家庭式养老仍是目前老年群体最为偏好的养老模式。随着传统家庭照护能力逐渐弱化,老年群体对社区照护的需求会越来越大,目前社区照护养老设施服务的普及和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农村社区医疗资源配置明显不足。各地应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通过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来推进医养结合的模式,逐步建立以家庭养老为核心,社区服务为依托,实现医疗服务和居家护理需求的有效对接。
2. 发展养老服务产业,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发展带来挑战的同时,也催生了一个巨大的“银色”市场。与庞大的老龄人口相比,老龄产业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潜在需求极大。一方面要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与老龄产业相关的医疗产业、教育产业、文化产业等方面的发展,逐步建立起老年健康服务产业体系;另一方面,要通过政策扶持、财政补助等优惠措施,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到老龄产业中来,满足不同层次老年群体的消费需求,逐步培育老年消费市场。
3. 鼓励老年人口再社会化,释放老年人口红利
随着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和老年人口生活质量的提高,老年人的健康寿命越来越长,很多身体健康的老年人还有能力为社会做贡献。老年人群蕴藏着丰富的经验、技能和智慧,是劳动力市场不可或缺的财富。在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同时,要为老年人价值实现提供平台和机会。应积极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鼓励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再社会化,帮助他们实现自我价值,释放老年人口红利,从而实现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人口就业处 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