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乐清法院严打“官赖”
针对少数公职人员法治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不尊重和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成为“官赖”的现象,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发布公职人员涉案件执行白皮书,向这一执行顽疾开刀。
2010年至2014年,乐清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中,被执行对象中有146名公职人员,涉及395件执行案件,合计标的总额4.69亿元。涉及案由绝大部分为民间借贷和金融借款合同,占91.65%。涉执行案件的公职人员不乏有科(局)级干部和银行支行行长等领导干部,大部分为普通干部。
涉公职人员执行案件相比一般执行案件更难。有些公职人员向金融机构贷款或提供担保时换穿了“马甲”,如提供虚假材料声称自己系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以公司股东的名义提供保证,造成真实身份难识别。个别公职人员特权思想严重,抵触执行,难沟通。大多涉执行公职人员熟悉执行措施,规避执行能力强,造成执行标的难到位。再加上个别单位护短不配合,执行强制措施难到位,使执行案件更是难上加难。
为此,乐清法院争取党委、人大、政协及相关部门支持,建立联动机制,如发生公职人员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情况,法院会将执行通知发函给公职人员所在单位,并将情况报备政法委平安办,将该项内容纳入单位年度平安考核,督促公职人员尽快履行法院确定的义务。同时,还将公职人员案件的执行工作纳入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组织部门对拒不履行者采取停职、停薪、停岗、不提拔、不调动、不交流等措施。自2011年以来,参与综治一票否决审核,审核198批14609人次,对53名拒不履行的被执行对象提出了否决意见。
乐清法院奋力排除执行阻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进涉公职人员案件执行。对一时难以履行全部给付义务的涉执行案公职人员,排出时间表,限定履行期限。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公职人员绝不姑息,对恶意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涉执公职人员,穷尽被执行人的资产调查、限制高消费、失信惩戒等措施。2014年8月1日开始,乐清法院将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的大头照及未到位执行标的额等信息在乐清电视台及市区晨沐广场LED大屏幕上播出,至今共曝光被执行人1430人次,每位拒不履行的公职人员均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