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卫生监督所开展游泳场所监督检查

06.08.2015  11:25

随着夏季热浪的袭来,南浔区游泳场所迎来了游泳高峰,出现了“下饺子”的情形,为了进一步规范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南浔区卫生监督所坚持防范未然,毫不松懈,对辖区内的7家游泳场所开展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游泳场所的日常卫生管理、水质循环过滤、消毒、场所相关警示标识的设置、公共用品消毒情况、池水监测信息公示等进行了检查,同时对游泳场所经营单位落实《游泳者健康承诺制》进行现场指导。每到一处,执法人员均仔细查看公示牌当天公示的水温、游离余氯、PH值等,并对浸脚池及游泳池水进行现场游离余氯含量检测。

从现场检查情况来看,个别游泳场所水质未能按要求及时进行公示,浸脚池水未按时进行更换,卫生台账记录不齐。现场对浸脚池及游泳池水样的游离余氯检测结果也不尽如人意。针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以监督意见书的形式提出了整改意见,督促各经营单位及时消除卫生安全隐患,保障游泳高峰期的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