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等3个首批省级流通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通过阶段性验收
09.04.2015 20:21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根据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浙江省流通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4]40号)和《关于做好浙江省流通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4]117号)等文件要求,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国土、建设、地税、国税等部门,于4月1-3日对长兴县、普陀区、开化县3个省级流通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进行阶段性验收评估。验收组对照试点方案批复要求,在听取当地政府部门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文件材料及台账、实地考察参观试点建设项目的基础上,对各地试点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最后一致同意各试点城市通过阶段性验收。
此次阶段性验收评估旨在全面了解首批省级流通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情况,总结各地发展现代流通的成功经验,探索加快流通产业改革发展的有效途径,总结凝炼一批流通创新发展的典型模式,并逐步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
来源:( 浙江商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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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2015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