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强现代流通业 打造经济转型发展新引擎
09.09.2015 12:12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
《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畅通高效的内贸流通体系和比较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把内贸流通打造成经济转型发展新引擎、优化资源配置新动力(310328,基金吧)的主要目标。
内贸流通是我国改革开放最早,也是市场化程度最高的领域之一。发展至今,已初步形成主体多元、方式多样、开放竞争的格局,对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支撑作用和先导性引领作用日益增强。做强现代流通业这个国民经济大产业,有利于对接生产和消费,促进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从而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意见》提出,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要坚持4个基本原则,即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创新转型为引领,以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线。
目前我国的国内贸易流通是以市场为主导,政府简政放权的模式发展的。中投顾问宏观经济研究员白朋鸣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国家一直在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更多领域,但国有经济依然控制着国家许多重要的行业,在流通领域也起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严重阻碍了市场化的进程。”
数月前,国务院同意在上海市、南京市、郑州市、广州市、成都市、厦门市、青岛市、黄石市和义乌市9个城市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提出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以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线,以新的流通创新为引领。
可见,打破行业垄断,深化内贸流通体制改革,还需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
《意见》提出,要增强内贸流通稳定运行的保障能力,完善信息服务体系、应急储备体系,构建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同时,要加强流通立法,加强流通标准化建设,加快流通信用体系建设。
白朋鸣表示,通过简政放权,放开市场“无形之手”,用好政府“看得见的手”,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是在当前形势下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
同时,良好的内贸流通环境还需市场法治化。白朋鸣表示,我国在外贸方面的立法已经有良好的基础,以《外贸法》为基本法,其他各种专业法为补充的法律框架已经基本健全,相比之下,内贸立法则相对滞后,目前只有少数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能适应国内贸易市场迅速发展的需要,因此亟须进一步加快内贸流通立法。
另外,创新流通发展是新形势下内贸流通改革的必然要求。《意见》提出,要提升内贸流通创新驱动水平,推动电子商务等新兴流通方式创新,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鼓励引导传统流通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加快转型等。
白朋鸣坦言,在互联网发展的大趋势下,通过与互联网的融合可以极大地提高我国国内贸易流通的效益和效率。电子商务通过互联网进行信息交换,形成了一个开放的市场空间,突破了传统市场的地域限制,同时改变了传统的流通模式,减少了中间环节,使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直接交易成为可能,加快了贸易流通的速度。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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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2015 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