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布置《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

06.01.2016  09:29

近日,浙江省财政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单位认真做好《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

《通知》 要求各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采购)代理机构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办法》,并按要求完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本机构的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制度。

各级财政部门要协调好与当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关系,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对要求进场交易的政府采购项目切实履行相关监督、服务职责。

各采购组织机构要在规定时间内将本机构一季度贯彻实施《办法》情况送财政部门进行检查。对审核和查验过程中发现不按《办法》规定执行的,要区别情况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对违法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下一步,浙江省财政厅将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各地执行《办法》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将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