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强化电商诚信建设规范“双11”网购市场秩序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24.11.2015  15:55

  目前,洞头区市场主体网络建档205户,经营性网站网络建档150个,办理网络标识231件。“双11”前夕,洞头区结合电子商务网购新政,加强电子商务网络市场监管,规范电子商务网购市场秩序,全力做好“双11”信用建设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进企业宣传,明确要求电商企业依法诚信开展促销活动,坚决杜绝制假售假、虚假广告、以次充好、服务违约、虚假标价等失信行为,不断完善内部诚信管理机制,自愿接受网购者监督、媒体监督、行业监督、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发布网络购物消费攻略,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发布“双11”消费预警,提醒消费者认清自身所需,谨慎防范购物风险。向社会公布网购维权渠道,对明确网购消费者享有“七日无理由退换货”的权利、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换”的例外情况、网购售后注意事项等方面,公开网络维权依据,引导理性、健康、安全消费。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实施系统监测,推进电子商务企业网上销售统计监测系统,及时了解和掌握电子商务企业经营销售动态。积极发挥电商协会(联盟)牵头作用,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加强对电商平台及电商、物流等相关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强网络经营主体信息监管,采取网上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方式,对已纳入数据库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核查,及时补充完成网络经营主体网上建档。加强对涉网违法行为监管,开展“红盾网剑”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网络经济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区共查处各类网络经济违法案件1起。
  三是强化指导服务。建立区电子商务协调指导小组,统一协调全区电子商务推进工作和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企业电子商务培训工作,把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做为重要培训内容,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加强产品质量意识。开展网络经营主体行政指导,向重要网络经营商家上门讲解《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就网络促销活动的“关键点”及“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指导,强化企业责任和风险意识。积极做好农村电商“双11”工业品下乡、农村产品进城信用建设工作,提高洞头的羊栖菜、紫菜、水产品干货等产品品质和口碑。(洞头县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