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四个拓展”打开纪检督查新局面
洞头县审计局纪检组充分发挥纪检监督职能,不断探索纪检监督新模式,推行纪检监察全程监督,为审计项目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拓展合力监督协作模式。继续深化与县纪检部门在案件查处和预防中的协作配合与联合调查,建立与检察院的项目沟通机制和综合研判制度,对线索展开有针对性的重点审计,多次召开业务分析对接会,做到信息互通、协作办案、合力监督,2015年移送线索2条。畅通信访渠道,由纪检组长亲自抓信访工作,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处理具体信访事件,将案件落实到具体的科室和个人,纪检组督查落实情况,确保了举报事项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处理率为100%。
二是拓展固投审计监督模式。该局按照《纪检监察工作办法》规定,由纪检组长参加造价会,及时掌握政府投资项目的造价信息,全程跟踪造价办理过程。利用发布投诉电话、投诉箱等平台掌握线索,对工程建设进行了全程监督,如该局纪检组接到有关县便民服务中心室内装修工程抛光砖品牌的线索电话后,联合分管领导、固投科人员前往现场实地踏勘并沟通座谈10余次,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业主,促使业主叫停了正在违规施工的块料墙、柱面项目,已进场但不符合品牌要求的第一批抛光砖材料也被及时责令退场,有力约束了施工单位的行为,有效预防了重大矛盾纠纷的发生。
三是拓展中介机构监督模式。结合年度任务数,该局根据中介信誉、履职绩效情况实行市县联动,选取中介机构对部分业务开展协审。建立了《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办法》,对中介机构人员作为审计组成员参与跟踪项目审计开展监督,建立纪检组不定期听取中介机构审计汇报、抽查《月重点跟踪审计任务表》来监督协审人员职责履行情况。科室人员加大对中介结算复核力度,实行质量控制,对信誉差、质量控制不严、复核差错率高的中介按照履职情况反馈单实行淘汰制。建立回避制度,杜绝中介在审价过程中与被审单位、施工单位的沟通联系。
四是拓展重点工作督查模式。今年,纪检组严格按照纪检监察工作办法,开展重点工作纪检监督,下发督办单对审计计划安排的项目积极监督,做到一周一督查,半月一公布,倒逼项目工作进度,要求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及时跟进,特别是加快同级审项目的审计步伐,治理审计人员慵懒散现象,成效显著。目前已完成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残联办公楼装修工程、矿山生态治理、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等7个审计项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终止了6户家庭的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促使18个主管部门(乡镇)提交审计整改报告,有3个单位上缴退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帖及不规范支出16166元,取得审计整改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