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县正式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24.04.2015  19:10

  近日,洞头县发布《关于开展洞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正式启动“十三五”规划纲要及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根据《通知》,洞头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总的要求是“四个坚持、四个体现”。“四个坚持”即坚持贯彻上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省、市有关重要会议以及县委十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坚持求真务实,认真分析我县“十三五”期间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适应新常态下的发展要求;坚持广开言路,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不断提高规划编制透明度和社会公众参与度;坚持统筹兼顾,加强各级各类规划衔接协调。“四个体现”即体现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强化生态环保工作理念的要求;体现洞头加快同城发展、建设海上花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要求;体现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要求;体现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进一步实施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
  洞头县将围绕“加快同城发展,建设海上花园”的战略目标,研究编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十三五”期间洞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体系、指导方针、发展重点和重大举措。《通知》还确定了“1+13”的“十三五”规划体系,即除一个规划纲要外,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编制13个重点专项规划,从重点产业、重点行业、社会民生、环境保护等全方位、多层面对“十三五”洞头经济社会发展进行谋划。从进度安排上看,整个“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延续至2016年一季度,其中规划纲要将于2016年初提交县人代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