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县打造“三个品牌” 繁荣文艺事业

11.08.2015  12:17

  洞头县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以“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为主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积极开展文艺作品创作,努力推出精品力作,不断推动全县文艺事业大发展大繁荣。

  一是打造文艺精品品牌。以“文化洞头”建设为契机,抓好“建党95周年”“洞头县纪念先锋女子民兵连成立55周年”以及“全国散文名家走洞头”等重大纪念活动,在文学、书法、摄影、音乐、舞蹈等领域创作出一批精品力作。做好《百岛》、《蓝土地文库》第五辑、《洞头海洋文化作品》等文献的编辑出版工作,以洞头特有地域民俗、海洋文化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地方民俗文化等专题研究,创作一批反映洞头特色的海洋文化作品。

  二是打造文艺活动品牌。开展文学作品研讨会、专题对话会、“感受美丽洞头”文艺采风活动、文艺讲座和培训等,以“纪念洞头先锋女子民兵55周年”活动为契机,“美丽洞头人”市民艺术团分场演出和文艺下乡演出等活动为载体,通过书法协会会员深入洞头渔农村送春联活动、“送书下乡”活动、“行走洞头”文学采风活动和“你想跳,我来教”舞蹈培训等活动,起到浓厚文艺氛围、造就文艺人才、催生精品力作、提升文化层次的作用。

  三是打造文艺人才品牌。采用平时鼓励、经常激励、定时奖励的方法,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热情、创造性地创作一批反映时代风貌,描画生活主潮,抒写大众情愫的文学作品,使得广大文艺工作者在创作中视野得到拓宽,潜能得到挖掘,水平得到提升。依据《洞头县文学艺术作品奖励办法》《关于县文学艺术作品奖认定意见的通知》,每年对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的文艺作品进行表彰和奖励,同时建立洞头县重点文艺作品创作扶持制度,有效地激励了文艺工作者创作热情,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海岛增添思想活力,积淀文化底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