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当帮洗钱坐牢7年6个月
08.12.2015 10:53
本文来源: 法院
如果不是为了赚快钱,40岁的黄某还是广西宾阳一家月产2000立方米木板的木材厂老板。近日,当他得知他的上诉请求被舟山中院驳回时,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因替诈骗分子洗钱,黄某被舟山普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去年3月,木材厂老板黄某经人介绍认识了老乡王某,两人很快组成一个“团队”,专为骗子洗钱。期间,黄某以木材厂的名义申请安装POS机并负责取现,王某则负责联络“业务”,邀请有需要的诈骗分子前来洗钱,二人从中抽取报酬。
去年6月9日上午,黄某等人按照“客户”的要求,如往常一样刷卡套取一笔96万元的资金,却发现木材厂账户上并没有这笔资金。为此,黄某等人于6月11日上午前往当地一家银行查账,被警方抓获。
原来,6月9日上午,舟山某公司的财务张某因轻信网友,被骗走96万元。之后,张某报了警,警方将该笔汇款冻结,并进行了布控。
据黄某交代,他之所以帮人套现,是因为他看到了这一“商机”。黄某说,为了防止被抓,诈骗人员一般都用虚假身份证办理银行卡,这样就造成了取钱困难:去柜台取钱没有身份证,若去ATM取钱,不仅不方便,还面临被监控拍下的风险。
去年4月14日至6月9日,黄某、王某等人共帮助诈骗人员洗钱10次,金额达420万元。
今年8月,普陀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黄某不服,向舟山中院提起上诉。
近日,舟山中院裁定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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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2015 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