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人泼腐蚀液体 警方:嫌犯系幼儿园法定代表人
02.07.2020 10:34
本文来源: 浙江新闻网
据广东省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官方微信消息,江城分局7月1日晚通报女子被人泼腐蚀液体案。经查,犯罪嫌疑人苏某系某幼儿园法定代表人,与伤者原系情侣。目前,警方正在全力追缉苏某。
6月27日下午2时许,阳江市江城区白沙街道某驾校发生一起泼不明腐蚀液体伤人案件。案件发生后,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梁进海高度重视,指示江城公安分局要迅速组织精干警力开展侦查,尽快把嫌疑人捉拿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苏某(男)是阳江市江城区某幼儿园法定代表人,与伤者(余某,女)是合伙人;苏某与余某原是情侣关系,因感情矛盾于今年2月份分手,分手后余某不再参与幼儿园管理工作。6月27日下午,苏某趁余某在白沙某驾校学习驾驶时,用不明腐蚀液体泼向余某,造成余某身体受伤。伤者经医院救治,伤情稳定,无生命危险。
对网民反映苏某在其开办的幼儿园有猥亵儿童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开展了核查工作。核查中,民警通过走访幼儿园老师、家长,目前暂未发现苏某有上述行为;下步,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开展细致的核查工作,如发现嫌疑人苏某确有网民反映的上述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
本文来源: 浙江新闻网
02.07.2020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