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泰顺的那起气枪伤人案吗?去年2月26日,泰顺女护士长陶女士的屁股突然被一颗铅弹击中,创口深度达20厘米。嫌犯陶某被抓获时声称,他是为了寻求刺激而临时起意开枪打人。法庭上,陶某翻供称自己是打小鸟时不小心打到了陶女士。近日,泰顺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陶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
陶某今年26岁,酷爱玩枪,射击陶女士的高压气枪和铅弹也是他自行组装、制作的。
公诉机关指控,陶某在自己家中三楼卫生间的窗户边,无故持组装的高压气枪对着陶女士开枪射击,造成陶女士臀部受伤。经鉴定,陶女士的伤势程度为轻伤二级。事后,陶某将高压气枪拆卸,将组装部门秘藏于隔壁叔叔家中。
陶某称,“我一共开了四枪,发射四颗铅弹。前三枪都未打到小鸟,第四枪朝小鸟这个目标打,鸟被击中了,同时听到陶女士的惨叫声后,才知道打到了人。”
法庭上,公诉人出示的侦查实验结果显示,陶女士臀部被射击的那一颗铅弹,应该为直接瞄准射击所致,而不是因瞄准屋顶上鸟的位置射击,偏移所致。
陶某的辩护人则认为,寻衅滋事在主观上应为主观故意,而陶某从主观上而言并不具备故意,客观上也不存在随意殴打他人的恶劣情节。另外,陶某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具有一定过错,并与陶女士达成了谅解协议,一次性补偿陶女士各方面的费用,共6088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陶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公诉机关出示的侦查实验结果,陶某的辩解不成立,因此作出以上判决。周蓓蓓 通讯员 泰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