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四举措严控“三公经费”成效显著
2014年,泰顺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要求,按照支出控上限、花钱有约束、消费要公开的原则,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全县“三公经费”支出大幅下降,公款消费和奢侈浪费之风得到有效遏制。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对“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重点审查:2014年全县“三公经费”同比下降35.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累计支同比下降68.41%,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53.4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同比下降16.49%。
一是加强厉行节约制度建设。泰顺县委县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的通知》、《关于县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在实施“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控制和内控管理两项制度的基础上,推行公务经费支付核算细化和分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行为,节约费用开支,降低行政成本,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式、常态化的制度体系,推动厉行节约政策长效化、持续化。
二是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管控。严格实行总量控制,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警措施,确保2014年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经费下降30%以上。分解落实“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指标,由县纪委、监察、财政等部门联合下达部门单位招待费、公车运行经费支出的控制数,让单位做到心中有数,从严管理;出国经费支出,凭据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执行。公车购置由各单位提出申请,采购12万元以内的低排量车作为执法用车,县财政部门在控制总量内严格把关。
三是试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根据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县级部门单位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2014年首次试行了预决算公开工作,县司法、文化等10家部门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全面公开了2014年部门预算;10家预算单位公开了2013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部门预决算客观、真实地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强化“三公经费”动态监管。联合县纪委、财政、审计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三公经费”支出专项检查工作,通过县自查、审计、督查等方式,加强“三公经费”支出过程监管,针对“三公经费”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部门乡镇完善“三公经费”内控制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标准。同时每月5日前,各单位把本单位上月“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报财政部门,汇总后上报上级财政部门,并将情况通报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及时掌握全县“三公经费”支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