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荣获省级森林城市称号

27.01.2015  19:03

  在1月24日召开的全省“关注森林”工作会议上,浙江省关注森林组织委员会、省绿化与湿地保护委员会正式授予泰顺县浙江省森林城市荣誉称号,副县长张建国代表泰顺县委县政府接受授牌。

  自2010年正式启动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以来,该县始终把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一项重要抓手,依托丰富的森林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把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纳入“五城联创、六县联动”重要内容进行部署,编制《泰顺县森林城市建设总规》,确立了“一环、两区、二廊、多点”的结构布局,全面加大创森投入,着力推进环城生态景观林、公园绿地建设、森林村庄建设等重点工程实施,掀起了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高潮。经过几年的建设,该县在加快城市绿化进程、推进植树造林活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大力弘扬森林文化等方面取得长足进展,各项指标均已达到省级森林城市评价量化标准。截至2013年12月,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6.68%;建成区面积1185公顷、绿地总面积达473公顷;建成区林木覆盖率、绿地率分别为37.7%、39.9%,乔木树种面积比重达78.2%;建成区公园绿地面积92.33公顷,人均公园绿地14.4平方米,居民出门平均500米有休闲绿地比例为100%;单位、居住区绿地率达到27.1%。

  此次授牌,既是对该县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一次肯定,更是一次鞭策。泰顺县将以此为契机,弘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创森工作不停步,为建设“两美浙江”不断努力。(泰顺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