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制定出台《关于切实做好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按照“抓根本、不可逆”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全面启动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确保2015年重要公共设施重建全面开工,基本完成房屋和公共基础设施修复工作;力争在2016年12月底基本完成民房与公共设施主体重建,自行购房户全部完成商品房购置;2017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重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