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五项机制”严把审价关

03.11.2015  17:29

近年来,泰顺县审计局探索实行全程审核、规范文书、登记备案等五项机制,严把审价质量关。

一是全程审核,防止“带病定案”。分资料审查、现场核实工程量、结算复核三步对工程进行全过程审核,避免“带病定案”,重点核查有关材料是否规范齐全、套用定额是否准确、工程量是否真实等情况;审查通过的,按相应程序给予定案结算;审查不通过的,退回整改。2014年以来,该局共完成了105个工程的结算审核,送审金额61262.6万元,节省财政资金5757.5万元。

二是规范文书,防止“格式不一”。该局编发了《工程竣工结算资料送审清单》,提供各类审价资料所需的文书格式要求和范文。审价人员对照“清单”进行收件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结算工程给予登记收件,严格按照《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审核,做到早结算、早定案;对不符合要求的结算工程,向被审价单位解释原因后退回整改。

三是登记备案,防止“随意变更”。针对反复出现的“随意变更”、超概等问题,该局联合财政等相关部门探讨研究对策并提请县政府出台了《泰顺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价款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一般工程变更价款未按规定办理报备手续的,审计部门不予认可;较大变更价款和重大变更价款,实行工程变更“先报批、后实施”的原则,否则不予审核。规定出台以后,有效制止了因不平衡报价等原因而产生的“随意变更”行为,避免了财政资金的浪费。

四是现场核实,防止“弄虚作假”。审价人员以被审计单位提供的结算工程量清单、工程联系单、竣工图纸等纸质资料为基础,深入工程现场,采取现场询问、随机测量、开挖查看等方式核对工程量,并将结果拍照留证,作为下一步审核依据。

五是全程记录,防止“责任不明”。严格按照审前需登记、审时需确认、审后需同意的原则进行全程记录,明确规定接收审价项目时需填写送审人姓名、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审价人员核实工程量后需被审价单位签字确认并出具审价报告,审核结束后被审价单位需明确签署同意结算意见后方可定案。所有资料都将存入档案,作为明确责任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