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五举措”完善公益林建设管理

21.12.2017  12:34

  2017年,泰顺县生态公益林建设紧紧围绕“生态立县、绿色崛起”战略部署,全面贯彻执行《浙江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森林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管理办法》,以保护公益林资源、提高公益林林分质量、增强生态功能为目标,严格管理、狠抓落实,取得了良好成绩,共发放公益林损失性补偿金4828.5295万元。

   健全机构,确保生态公益林安全。 一是健全管理机构。泰顺共有生态公益林面积136.168万亩,公益林管护工作事关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该县高度重视公益林管理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县公益林办公室人员、电脑等办公软件的配备,落实专业技术人员2名,负责公益林的日常管理、数据更新及调整。各乡镇成立公益林监管站,明确林业站长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所辖的乡镇公益林管护工作。二是加强护林(消防)员管理。为了更好地调动乡镇护林员积极性、优化林业生态环境管理,泰顺县森林消防指挥部与林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护林员和森林消防员队伍建设的通知》,将全县乡镇护林员和森林消防员两支队伍整合为一支队伍,共同承担护林工作。建立护林员巡查考勤系统,合理划分管护责任区,按照森林资源面积、保护等级、管护难易程度等因素配备护林(消防)员。

   认真梳理,完善公益林矢量数据核查调整。 一是完成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等级划定工作。泰顺有国家级公益林面积697189亩,按新印发《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乌岩岭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77142亩划入国家一级公益林;乌岩岭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实验区、飞云湖库区源头和库区周围620047亩划入国家二级公益林。二是完善市级、省级以上公益林矢量数据工作。委托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按新二类小班界线为准,对存在公益林界线错位、移位或图斑内有非林地、小班误差和重叠的进行统计,剔除省级以上非林地公益林和原有公益林误差的小班43627亩,补足43627亩公益林。剔除市级非林地公益林和原有公益林误差的小班2514亩,补足2514亩公益林。三是完善公益林图斑中存在县与县之间重叠工作。泰顺与景宁、文成和苍南三县重叠面积3949.2亩,涉及全县5个乡镇、9个行政村和1个乡办林场。在省市的帮助指导下, 通过全省奉化会议的努力,收集历史证据、双方边界线纠正和协商调解,使县与县之间重叠工作得到解决。四是完善历年因工程项目建设占用公益林地调整工作。经省生态中心和温州市林业局批准调整的国家级公益林11个小班,面积218亩;省级公益林17个小班,面积138亩,进行了矢量数据更新 。

   完善制度,确保补偿资金到位。 一是争取资金,不断提高补偿标准。2017年泰顺县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金提高到40元/亩(乌岩岭租赁48.2元/亩)。从2013年起县政府将公益林配套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范围,泰顺县林业局连续几年来积极向县政府争取配套资金。今年该县已落实公益林损失性补偿金4828.5295万元、管护支出资金680.8400万元。二是确保补偿资金足额及时到户。为了确保公开、公正、公平,根据省市的要求,从2012年起把全县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按集体、到户名单信息在所在乡镇、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并对相关差错进行及时调整,再次进行公示。2017年全县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到位,及时打入10573户农户账户中。

   转变方式,不断提高生态公益林效益。 一是做好生态造林,提高林分质量。为了加快建成生态公益林,不断提高生态公益林林分质量,每年坚持公益林造林,并推行珍稀树种进行改造。2017年生态公益林更新造林714亩,公益林优质林分面积达118.3万亩。二是实施生态林抚育,提高林木蓄积。为了改变大批生态公益林成林不成材现状,每年对郁闭度较高,枝杆细而密的生态林进行试点抚育,取得良好成效。今年全县低产林抚育改造10000亩。三是开展生态文化基地建设,提高生态文化水平。为了保护和弘扬生态文化传统,传播生态文化知识,泰顺县组织推荐了泰顺县生态林场、泰顺县合丰农业专业合作社两家参加“浙江省生态文化基地”遴选命名。

   完善制度,规范生态公益林的各项工作。 一是规范生态公益林日常工作。认真做好公益林日常管理,强化公益林档案管理,及时完成了2017年度国家级、省级、市级公益林林地征占用后变更调整工作。确保该县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规范准确、及时更新、失量数据库与属性数据库一一对应。二是做好公益林信访、变更接待工作。2017年接待信访件5起,如罗阳镇仙居村张宗满户公益林补偿金未到户问题、西旸镇富家垟村与罗阳镇龙华村三条桥公益林界线纠纷问题等,通过现场协调,政策处理等形式进行调解,并予以答复;为450户个人公益林账户进行变更。(泰顺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