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三举措”贯彻实施新《预算法》

11.06.2015  12:15

  2015年的财政同级审计中,泰顺县审计局对县级财政贯彻实施新《预算法》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泰顺县财政部门进一步健全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较好的贯彻执行新《预算法》。

一是建立了完整的预算编制体系。2015年全部财政资金已纳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全口径、全覆盖的预算管理,建立了完整的预算体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四本”预算保持完整、独立,且相互衔接。

二是深化“三位一体”管理体制改革。2015年以国库集中支付为龙头的预算执行体系和以效绩评价为龙头的预算监督体系逐步建立,进一步细化了“三位一体”的职能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预算编制程序、方法和内容,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通过预算编制系统和支付系统平台,对部门财政资金支出实行动态监控,提高预算执行的刚性,改进预算监督关口、方式和反馈机制,提高预算监督的有效性,实现了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三是细化预算编制管理。根据新《预算法》规定,2015年泰顺县预算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细化到最底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已按其功能分类编列到项,加强会议费和培训费及“三公”的支出管理,会议费和培训费及“三公”支出进行细化编制,年初通过下达到各预算单位的控制指标,实行严格管控。同时,积极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除涉密信息外,全县所有部门单位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信息都进行了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