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率先启动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 最快10天就能办好企业注销手续

12.09.2015  07:52

很多创业者曾抱怨创业“进门容易出门难”,主要原因是注销企业手续繁琐,所以不少企业宁可坐等营业执照被吊销,也不愿花费长达两个月的时间去办理注销手续。现在有一个利好消息,昨起,创业者最快10天就可以在浙江省工商局办理企业注销的手续了。浙江也因此成为目前全国唯一一个在全省范围内试点企业简易注销改革的省份。

最快10天就能办好注销手续

此前,企业在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时,需要经过清算组备案、报纸公告、正式注销等手续。记者了解到,企业要办理注销手续,至少要去两次工商部门,一次是拟定注销企业清算组备案的登记手续,还有一次是正式办理注销手续,中间还必须在报纸上发布公告,这个间隔时间是45天。不少创业者表示,办理企业注销,程序复杂繁琐、周期又长,严重影响再创业和再投资。

而此次改革后,工商部门免去了第一次拟定的备案登记,并且代替企业进行公告,将报纸公告改为政府网站公示,时间也由原来的45天缩短为10天。与此同时,还简化了注销登记材料,取消了原来清算组的备案登记,也减少了清算报告和股东确认清算报告的文件。

其实,早在今年初,国家工商总局就批准宁波、深圳等4个城市开展企业简易注销试点。浙江省工商局副局长马剑平介绍,宁波市从6月1日实施到今天,已经办理了1047户。

在了解和总结4座城市企业简易注销的经验后,今年7月,浙江省工商局向国家工商总局报送“关于浙江省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的请示,于9月2日正式获批。

三类单位八种情况不适用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试点的适用范围和对象,是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新设的、没有开设业务以及无债权债务的企业。按照当前的政策,股份有限公司、外资投资企业、非公司企业法人和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等,均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有八种情况也无法享受简易注销改革的利好,分别是:成立已经超过三年的;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以上的;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行业的27类企业;对外投资未清理完毕、分支机构未注销的企业;股权被质押或股权被冻结的企业;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因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而被处罚的;企业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存在限制、投诉、举报、信访、警示等提示信息的;依法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其他情形。

实行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市场上企业‘名存实亡’的状况。”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副处长阙利明说,名存实亡的企业会造成相关统计数据的失真,企业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后,这类企业可以快速、便捷地退出市场,挤掉了市场主体中存在的水分,将会为我省的创业环境提供一个更加良好的氛围。

无论是实体企业还是网上企业,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申请简易注销程序。但阙利明也表示,一旦发现申请企业不符合规定,或是收到相关投诉、举报,工商部门会立即中止、撤销简易注销程序。

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三类单位和八种情况

三类单位:

股份有限公司,外资投资企业,非公司企业法人和各类企业分支机构

八种情况:

成立超过三年的

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以上的

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行业的27类企业

对外投资未清理完毕、分支机构未注销的

股权被质押或股权被冻结的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因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而被处罚的

企业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存在限制、投诉、举报、信访、警示等提示信息的

依法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其他情形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见习记者 赵梦宇 通讯员 沈雁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