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院系统启用党员电子档案 党员评价动态化

23.01.2017  16:12
      作为天津市委组织部“党员电子档案”建设工作的试点单位之一,全市法院系统将全面启用“党员电子档案”,告别过去“黄皮袋子加铁柜子”的档案管理模式。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市法院系统“党员电子档案”部署会上了解到,这项改革是该市积极适应党员教育管理服务信息化发展需求,进一步发挥党员档案在党员管理、评价、考核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促进党建工作的实践探索。

        通过建立从上到下覆盖全市三级法院的“党员电子档案”,探索如何把法院对业务工作垂直监督指导同上级党委对党建工作的管理结合起来,互动互补互促,既能让各级法院党建工作在上级党委管理范围内互比互评,又能让全市三级法院党建工作在法院系统内部,在相同的业务工作环境和队伍建设要求下实现可比可评,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

        “党员电子档案”是市委组织部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天津市中国共产党党员档案管理规范》的规定,为有效解决党员档案管理在人员、设备、场地、成本和制度等方面问题而研发的。将“三会一课”、党费缴纳、民主评议、关怀帮扶等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纳入“党员电子档案”,实现了党员管理痕迹化、党员评价动态化、党员考核定量化。同时,通过对档案信息的大数据分析和深度开发,能帮助各级党组织及时发现和解决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中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

        据悉,“党员电子档案”还将与天津手机党报、天津市党建网站联盟、天津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天津先锋”APP、“天津先锋”微信公众号和《天津日报》党员教育专版、天津电视台《党的生活》电视栏目7个党员教育平台有机融合,逐步形成“7+1”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综合信息化平台,为各级党组织提供简便有效的党员教育管理手段,为全市党员提供直观便捷的学习和服务平台,使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逐步实现“整体覆盖、精准送学、全程管理、身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