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喊你去领赃款,此类诈骗在上虞首次出现

15.08.2015  01:11

  曾经买到假画被骗,但自己从未报过案,如今“法院”不仅将诈骗犯抓着了,而且还要退还4万元赃款,上虞城区的郭阿姨心中一阵窃喜,却不想这又是骗子的招数,结果4万元一分没到手,反而被骗走1.34元。

  郭阿姨有收藏字画的爱好,喜欢四处淘宝贝,近几年花了不少钱购买名家字画,但有几幅是以假乱真的假画,这让郭阿姨十分懊恼。

  8月6日,郭阿姨接到一个陌生男子打来的电话。对方自称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说最近“法院”刚抓获了几个专门卖假画的诈骗嫌疑人,并成功追回18万元赃款,经核实要将其中4万元退还给郭阿姨。

  收藏字画多年,的确被骗过几次,但自己从未报案,又哪来退赃款一说?郭阿姨感觉一头雾水。这时对方又解释说,诈骗嫌疑人主动交代,一年前将一幅高仿名画卖给了上虞的一位收藏家。随后,“法院”多方调查,证实那位被骗的买家就是郭阿姨。

  郭阿姨开始仔细回忆,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自己曾花4万元高价买到过假画,郭阿姨咬定对方肯定是找错了人。可对方表示,“法院”的调查结果肯定不会有错,还“好心”地提醒郭阿姨何必较真,只管领钱就好。在心理攻势和金钱诱惑下,郭阿姨终于卸下了防备,心想或许真的是自己忘记了,便向对方询问领取赃款的流程。

  对方介绍,按照规定,每笔赃款的去向都需要登记,因此在领取前必须先交2000元保证金。郭阿姨觉得完全合乎常理,毫不犹豫地把钱打到对方指定的账户上。之后几天,对方又以公证费、手续费等各种理由要求汇款。郭阿姨对此依然深信不疑,前后8次共汇去1.34万元。短短几天,郭阿姨不停往银行跑的异常举止引起了家人的注意。郭阿姨于是老老实实地将此事告诉了家人,家人马上意识到不对劲,立即到派出所报了案。

  诈骗手段不断翻新,但以退还赃款为由的诈骗在上虞还是首次出现。警方提醒,公检法等执法部门绝对不会通过电话办案,更不会以保证金等理由要求汇款。市民若是接到类似电话,千万不要轻信,多与家人沟通或直接咨询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