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湖法院创全国之先 发出首例“电子支付令”
04.06.2015 12:01
本文来源: 法院
如何快速解决这类纠纷,杭州西湖法院有新招———近日,西湖法院首次尝试电子督促程序,向一起互联网金融纠纷的被申请人(借款人)发出支付令,这是全国首例使用电子督促程序发出的支付令。
电子督促程序最大的特点是节约时间和金钱。电子督促程序启动,电子邮件、短信送达后,被告在一定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支付令便产生了法律效力,可以直接启动执行程序。它网上申请、电子送达的特点,与互联网金融的技术和理念可谓不谋而合。
今年1月4日,杭州的朱某通过支付宝网站与重庆阿里小贷公司在线签订了授信额度为6000元的“花呗”消费贷款服务合同。还款期限届满后,朱某被多次催讨均未还款。
5月25日下午,重庆阿里小贷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向西湖法院公用电子邮箱发送了支付令申请,并递交了证据材料。
西湖法院在网上审查了重庆阿里的证据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向其进行了询问,确认满足支付令申请条件后受理了该申请。接着,法院以电子邮件向重庆阿里发送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
申请人缴费后,立案庭将案件转给审理法官。审理法官进行了仔细审查,认为符合发送支付令的条件,当即以电子邮件和短信等方式向被申请人朱某发送支付令、证据材料和风险提示书。整个程序仅仅用了4个小时。
这里要特别提一下,因为督促程序案件,当事人接触不多,并且对法律规定也不太清楚,所以西湖法院还专门制作了风险提示书发送给申请人、被申请人。
在风险提示书中,法官提醒被申请人朱某,如果对支付令有异议,应当在15日内向法院书面提出,并告知了朱某用于发送书面异议的法院公用电子邮箱。
据了解,此案中,若朱某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重庆阿里小贷公司可直接向西湖法院申请执行支付令。
延伸阅读:
西湖法院副院长陈辽敏介绍,原则上,当债务人对所欠债权的理由和数额没有争议,仅仅是因为缺乏支付能力或者支付意愿而不履行债权时,督促程序就能发挥作用。这一过滤程序发挥着巨大的司法减负作用,大大提高了法院的办案效率。
陈辽敏特别强调,适用督促程序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就是被申请人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必须要明确。在上述案件中,朱某和重庆阿里签订的“花呗”消费贷款服务合同的附件中,有一个加粗、特别提示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借款人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或者电子邮箱为合同约定的指定支付宝账户绑定的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指定的邮寄地址为本人的户籍。“若送达地址有变更,借款人应当及时告知贷款人或司法机关变更后的送达地址,这样大大降低了出现发错人或者没收到的概率。”
不过,为防止出现被申请人说短信、邮件未收到的情况,此次西湖法院还同时采取了邮寄与上门送达方式。
据悉,目前西湖法院暂时将涉蚂蚁金服的金融纠纷作为试点,今后将不断完善支付令网上申请的流程设计和平台建设,待取得相关经验后扩大到其他企业和纠纷类型中。
本文来源: 法院
04.06.2015 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