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槌敲响时,一家人突然大闹法庭
龙泉一家七口因此均被判刑
被告人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就在审判长敲下法槌宣判的那一刻,旁听席上的家属突然情绪激动,冲击法庭,甚至还咬伤了多名执法人员。此外,被告人的妻女还隐瞒家人撞人事实真相,隐匿罪证。
日前,景宁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以伪证罪、扰乱法庭秩序罪判处陈某某、方某等7人有期徒刑1年至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不等的刑期。
事情发生在2014年7月18日,当天,龙泉人方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载妻子和外孙回家,女儿方某则开一辆电动车行驶在前面。途中,小外孙嫌摩托车太颠簸,想换到电动车上去。于是,方某某独自上路,妻子和外孙换乘了女儿的电动车。
半路中,方某某不慎将行人刘某某撞飞。事发后,方某某慌了神,驾车逃逸。而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交警部门排查,方某某有重大嫌疑。
庭审中,方某某拒不认罪。他的妻子陈某某、女儿方某也推翻之前所做证供,谎称案发时,陈某某及外孙就搭乘在方某某车上,中途并未换乘车辆,意图帮助隐匿罪证。
警方将死者腰部的一小片胶带进行了科学鉴定,证明其来源于方某某的三轮摩托车。种种证据指明,方某某就是这场交通事故的肇事司机。
2015年4月23日,龙泉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方某某有期徒刑6年。
一审宣判后,方某某不服判决并上诉,丽水中院进行了二审。2015年7月21日,龙泉法院受丽水中院委托,对该案进行二审宣判。
当法官刚刚宣布维持一审原判时,方某某突然情绪激动,砸掉身前的话筒,发泄不满情绪,企图挣脱工作人员控制。
紧接着,方某某的亲属共计20余人迅速冲击法庭审判区,在场维持秩序的民警和法警见状立即上前劝阻。但方某某的妻子陈某某、女儿方某和其他亲属不顾劝阻,强行冲击审判区。在方某某被法警带至羁押室门口时,陈某某等人又以推搡、挤压等方式继续冲击法庭羁押室,阻扰工作人员将方某某带离。直至方某某被强制带离,陈某某才瘫倒在地。
期间,陈某某等人还咬伤了4名执法人员。经鉴定,该4人的伤势均构成轻微伤。
经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景宁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某、方某等7人聚众哄闹、冲击法庭,严重扰乱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正常秩序,并造成多名司法工作人员受轻微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同时,陈某某和方某在方某某交通肇事罪刑事诉讼中,作为证人,隐瞒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并做虚假证明,其行为已构成伪证罪,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