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重大决策必请顾问到场
31.10.2014 11:43
本文来源: 法制办
日前,山东省政府举行“高端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座谈会”,省长郭树清走进会议室,开口便问:“法律顾问来了没有?”当确认到场后,会议才开始。近三个月来,山东省政府每逢开会研究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合同审查、重大信访案件,必请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到场,迄今已有50余人次参与。
山东省委、省政府认识到,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与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为了更好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今年4月,山东省政府确定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7月29日,这一决策变为现实,15人被聘为省政府法律顾问。其中,7人是专家学者,8人来自律师事务所,都是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法律专业人士。同时,为解决法律顾问来源单一、覆盖面不足的问题,山东省确定建立“山东省法律专家库”,自今年5月起向社会公开征集人选。经过层层筛选,共有102人入选专家库。政府需要时,根据业务专长请他们有偿提供服务。“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的工作模式为依法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10月中旬,山东省政府口岸办在与新加坡签订《电子口岸平台建设协议书》之前,请省政府法律顾问王建平律师审查把关,其提出的10余条意见多数被采纳。
截至目前,山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和“山东省法律专家库”成员先后参与了“城市综合交通规划”“钢铁 产业结构调整”“新型城镇化规划编制”等10余次省政府专题会议和重大事项的研究论证。各省直部门在办理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时,也已形成惯例,主动申请省政府法制办从省政府法律顾问或“省法律专家库”中选派相关领域的专家、律师参与有关法律事务。
据山东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孟富强介绍,根据山东省政府要求,各市政府已在9月底前全部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各县(市、区)政府也将在12月底前建成并组织开展活动。
本文来源: 法制办
31.10.2014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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