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柏伟厅长在司法部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进会上介绍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20.10.2016  13:09

  2016年10月19日,司法部在北京召开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进会,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吴爱英出席会议并讲话;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赵大程、刘志强,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蒲增繁,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卢恩光出席会议。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马柏伟在会上作了《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让更多城乡居民共享法治建设成果》的交流发言。
近年来,浙江省司法厅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司法部要求,结合浙江实际,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厘清发展思路。 一是加强省域顶层设计。成立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实施《关于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部署。研究制定《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时期规划纲要》、《浙江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化标准(2016-2020年)》,明确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评价体系,将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经费保障落实到位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力度,完善政府采购目录中的法律服务项目,健全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可持续发展。近三年来,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投入资金达6.72亿元,其中省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1.81亿元。三是强化督导检查。通过派出厅党委督导组、召开建设推进会、工作座谈会、专家研讨会等形式,强化年度目标考核和动态监督检查,督促各地扎实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年均服务群众80余万人次,法律援助案件年均增长10%,今年以来已办理6.7万件。
   二、健全平台网络,促进均衡发展。 一是加强实体平台建设。遵循“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原则,出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县乡村三级实体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不断提升实体平台建设水平,实现了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临街落地全覆盖,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覆盖,重点行业(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村(社区)、重点企业、外来人员集聚区法律服务点全覆盖。二是加强网络平台建设。组织实施“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工程,出台《浙江公共法律服务网建设软、硬件参考目录》,建成运行“浙江公共法律服务网”,最大程度汇聚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形成省市县统一架构、三级联动的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有效缩小了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的时空距离和质量差异。三是拓展丰富服务平台。通过扩大装机容量、增设服务项目等,把“12348”法律咨询专线升级为“公共法律服务专线”,日均接听来电咨询763件,专线解答量同比上升5.6%。研发集机构查询、法律咨询、在线解答、纠纷调解等功能于一体的手机APP,把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到“最后一纳米”。
   三、优化服务项目,完善供给机制。 一是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探索建立“群众点菜、政府端菜”机制,将公共法律服务细分为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教育、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服务、矛盾纠纷调处等“五大类”项目,推出“法律体检”“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春雨行动’”“法护夕阳红”等若干个特色产品,提高了公共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引导社会专业力量有序参与。广泛动员政法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高校法律专业的师生等专业力量投身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成立省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总队、“党员律师公益服务团”等志愿团队,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等主题活动,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目前全省有公共法律服务团队500余个、志愿者1.5万名。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依托报刊网站、微博微信、手机APP、数字电视等载体,网上网下同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宣传推广活动,及时向社会推介公共法律服务项目,让基层群众知道遇到哪些问题可以寻求公共法律服务、怎样寻求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扩大了公共法律服务影响力。
   四、建立标准体系,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推动服务平台建设标准化。制定《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建设标准》,部署开展“争星创优”活动,考核命名“星级规范化法律服务中心”34个、“星级规范化司法所”707个,有效提升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推动服务项目运行标准化。与省法院签署《全面合作框架协议》,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全面构建衔接协作机制,联合省质监局研究制定《浙江省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出台《浙江省律师诚信档案建设若干规定》《浙江省司法鉴定工作流程(试行)》《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等制度,明确服务主体和对象,细化产品流程图,制作便民服务手册,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优质高效。三是推动服务质量评估标准化。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机制,出台《律师行业办案质量监督卡制度》《公证质量评价标准(试行)》《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评价办法》等制度,对公共法律服务案件(事项)质量进行标准化衡量,初步形成一套科学有效、务实管用的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有效提升了服务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