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律援助中心四项举措扎实部署2015年工作

13.02.2015  12:44

 

     2014年,拱墅区法律援助中心注重着眼民生,规范运作,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已全面完成。2014年累计办理法援案件266件,挽回受援人损失约280余万元。   

 

  2015年,拱墅区法律援助中心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始终把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办案质量为重点,规范服务行为,深化便民服务,加强监督管理,推动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提升困难群众受援质量。2015年拱墅区法律援助中心将一如既往围绕促进解决涉及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积极组织办理劳动争议、婚姻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医疗事故纠纷等领域涉及法律援助的案件,最大限度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扩大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范围。2015年拱墅区法律援助中心将通过延伸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发放法律援助应知应会知识手册,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法律服务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有效发挥基层司法所与法律援助中心的联动作用,及时保障特殊群众能随时随地获得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三是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新的一年,拱墅区法律援助中心将进一步改进案件指派工作,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并完善服务质量监管机制,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自查、抽查和积案清理工作,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又好又快办结。对疑难、复杂重点案件进行重点督办,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   

 

  四是加大与公检法等部门联系协作。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的衔接,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刑事案件受害人的法律援助工作,探索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与法律援助工作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