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用手机微信开庭成功调解
28.03.2016 12:23
本文来源: 法院
原告:“我要被告归还我货款15万3千元。”
被告:“我目前只能给14万元。”
隔着手机屏幕,案子的承办法官闵芳呈正在微信上努力做着双方当事人的工作。近日,嘉善法院首次利用微信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据了解,案子的原告公司位于嘉善惠民街道;而被告是一家矿山设备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被告在开庭前就明确表示,若要赶赴嘉善法院开庭,路途遥远,经济成本很大,公司目前经营困难的情况下难以承受。
为了避免当事人千里奔波,法官在征求双方均同意调解的前提下,通过微信进行案件证据审核,事实认定,并分头做双方当事人工作。
经过微信开庭调解,短短两个小时,原、被告双方就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之后法院通过邮箱将调解笔录发至双方邮箱,由双方签字确认再寄送至法院,再由法院出具调解法律文书送达给双方。原、被告和诉讼代理人都对这种微信开庭的效果表示非常满意。
“这个案子如果按照往常的方式,我要先给原告打电话,再给被告打电话,来来回回要打十多个,尤其一方当事人还在1700公里外。现在通过微信调解,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还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闵芳呈说,通过微信,原、被告和法官通过手机屏幕可以即时看见彼此,并同步自由沟通,跟平时开庭并无异样。
据了解,目前,嘉善法院将手机微信开庭适用于调解的案子,但法院也在积极总结经验、升级设备和建章立制,拟将一些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标的额较小且当事人电脑上网不便又相离较远的案件,纳入手机微信开庭范围。
本文来源: 法院
28.03.2016 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