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四平政府法制办深入学习四中全会精神知行合一提前谋划明年培训工作
近日,吉林省四平市政府法制办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全面领悟全会《决定》精神实质的同时,认真研究涉及“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注意知行合一,就培训工作研究新思路、设计新内容、谋划新方法,为明年全面落实全会《决定》精神奠定基础。
一、突击立法知识专题培训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四平市作为设区的城市在未来的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必然会获得在一定范围内的立法权限,四平法制办也必然承担起立法组织起草者的责任。“欲致鱼者先通水,欲致鸟者先树木”,四平法制办作为重点工作应提前培训一批能够从事立法活动的工作人员,适应未来的立法工作需要。采取聘请全国知名的政法学院参与立法的学者到四平市政府讲学,传授立法知识,组织全市各部门的分管法制的领导、部门法制机构的工作人员全员参加立法知识培训以及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严格考核等方法,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
二、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
“奉法者强则国强”阐述的是只有执行法律的人依法做事,国家才能强大。目前我国的社会中,搞变通执法、执法处理打折扣,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奉法者”有法而不行的现象和行为普遍存在。政府作为行政执法主体,有权力、有责任、有义务对这些影响“法之必行”的问题从根本上进行解决。如何解决?四中全会《决定》给出了答案,就是从人入手,从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和职业能力培训入手
,强化培训考核,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培养合格的“奉法者”。
在新的一年里,一是对四平市市直及两区的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封闭式军事化在岗轮训,着重强化政治思想和行政执法能力,立足现有条件用3年的时间完成17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的轮训工作,使受训行政执法人员在政治思想、法律知识、体能、执法能力等方面将有质的飞跃;二是对申请行政执法资格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在培训方面,采取法律理论和通用知识集中学习、部门专业知识自学综合培训方式,加强受训人员的理论研讨,将法律知识、社会知识相融合,培养行政执法人员善于用法治思维处理行政违法案件;在考核方面,健全培训考试纪律考核制度,制度依据不留空白;在考试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定,“法立,有犯必施”,把住行政执法资格的入口,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行政执法队伍。
三、抓好政府法制干部专项培训
政府法制干部作为依法治国的骨干力量在各自岗位上从事指导、监督、审查、复议等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工作,“打铁还需自身硬”,政府法制干部应首先符合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的要求,完成好自身工作,继而带动推进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的全面提高。因此,四平市法制办将对政府法制干部开展专题培训。一是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政府法制干部培训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定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思想;二是将专门法律知识作为主要授课内容,有利于推进政府制干部正规化、专业化;三是理论联系实际,采取有效培训方式将法学理论同执法工作融合一起。在抓好政府法制干部普遍培训的同时,四平市法制办将强化自身建设,以科室职能为基础,加强理论知识和法制业务工作实务能力的培养,结合工作需要适时走出去参观见学,同时积极参加省级法制干部培训和高校法学教授的理论讲座辅导,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