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围绕“六个加强”“六个提升”“六个助推”开展工作
2014年,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按照“严、细、实、新、特、亮”理念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加强立法研究,提升立法合理性、科学性,助推经济社会发展。认真执行年度立法计划,审修地方性法规4件,政府规章2件,废止1件。一是围绕重点工作提供制度支撑。对涉及民生的项目优先安排,集中力量审查修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等法规规章。二是完善立法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立法前协商机制,充分吸收政协委员意见建议;严格执行审修工作规程,合理吸收各方意见。三是强调立法效能。注重效率,坚持民主,针对物业管理办法等涉及多方利益和多部门职能的立法项目,通过座谈会、专家论证和听证等形式广泛吸收意见建议,确保公众参与度。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提升文件管理效能,助推法制统一。全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368件,向市人大和省政府备案26件。一是严格合法性把关。关口前移,在部门调研起草阶段即加强指导,保证文件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扩大公布范围,对编号文件全部在市政府公报和互联网公布。二是强化备案管理。认真审查报备文件,对增加许可前置性条件及违反法定程序制发的文件,责成制定机关及时修改或废止。三是妥善处理文件审查事项。全年共受理公民申请、“12345”热线转办的规范性文件方面的事项11件,认真解释答复,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三)加强执法动态管理,提升监督协调水平,助推依法行政进程。一是强化权责事项动态管理。调整减少许可30项、备案27项、确认9项;重新梳理24个部门的裁量基准,细化标准8256条。二是积极推进乡镇综合执法试点。在商河县开展乡镇综合执法试点,取得良好效果。三是进一步梳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或免征35项,降低收费标准20项,
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5项。四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专项清理全市在岗执法人员,彻底消除临时工(合同工)违规执法现象;组织执法人员培训1405人次,新办、补换、注销执法证4979个。五是狠抓执法电子监察系统监督实施。对15个部门网上处罚案件3254件、系统提示141次异常情况,逐一核实、督促整改;开展电子监察系统“回头看”活动,抽查已办结处罚案件;召开专题会议,指导、督促县(市)区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四)加强复议关口前移,提升复议化解行政纠纷作用,助推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强化便民措施。畅通渠道,开通网上申请;开通无线网络,方便群众查询法律法规。二是推进行政调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构建“各级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社会积极参与”的行政调解体系。三是规范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完善复议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运行规则,增强复议机关独立性和专业性。四是加强复议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处室集中审查、分管领导审核、复杂案件办务会集体审议制度。五是加大听证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复议听证规则。
(五)加强法制宣传研究,提升法制氛围,助推工作上水平。一是强化政府法制宣传。全年采编撰写政府法制信息890篇,国务院法制办采用17篇,省政府法制办采用141篇。依托济南日报开设“法治政府建设进行时”专栏,发文6期;注重与媒体合作,各报纸报道38篇。二是认真开展理论研究。确定“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发展法制保障若干问题”等三个课题,三篇调研文章均获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奖;三是加强网站建设和杂志编辑工作。完善政府网站栏目和内容,出版《济南政府法制》4期。
(六)加强综合指导和督促检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制定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制度,组建58人法律专家库;指导、督促县(市)区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提高政府依法科学决策水平。二是着力加强依法行政考核,圆满完成对县(市)区及103个市直部门的依法行政考核。三是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听证制度,起草《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举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府改革工作”报告会,与市公务员局在复旦大学联合举办依法行政专题研修班,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