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治理改造城镇危旧房屋86.71万㎡ 提前完成三年行动任务
近年来,我市始终将住房安全工作作为最重要的民生工作之一。从2015年我市启动城镇危旧房屋治理改造工作以来,市、区两级住保房管部门围绕危险住宅“查”、“控”、“治”三大目标,共同努力,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6月14日,我市已完成城镇危旧房治理改造1355幢、86.71万平方米,提前全面完成城镇危旧房治理改造三年行动计划。
围绕“查”字
开展大规模的排查鉴定,明晰底数
按照全省部署,我市从2014年起由市住保房管局牵头,重点针对上世纪70、80年代建造的住宅,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在此基础上,于2015年启动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
在工作启动之初,住保房管部门对排查出来的丙类住宅房屋开展了逐一复核和安全鉴定,于2015年10月率先提前完成了省政府确立的“在2016年3月底前完成丙类房屋安全鉴定”的目标任务,并为危险房屋建立起“一楼一档”,一一备案,为防控治理提供基础数据。
另一方面,为最大程度保障房屋使用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类公共安全,对《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全面修订,于2016年3月起公布施行。同时还拟定了各项规章制度,涉及应急抢险、巡查监控、公共建筑使用安全管理、违规装修查处、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方式等多个方面,为我市推进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制定了政策大纲。
围绕“控”字
建立了网格化巡查监测、应急抢险避险和信息化的动态管理机制
按照“治理为主,防控优先”的思路,从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启动之初,我市就建立了网格化的巡查防控机制,针对每一幢已经鉴定为C、D级危险房屋的实际,建立由街道社区组织的日常巡查和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定期监测的日常监控机制。如,上城区全时段落实人员观测、做到实时监控、实时反馈突发情况;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除住建局、街道、社区组织专人进行日常巡查外,还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跟踪监测和在特殊气象条件下进行加密监测;余杭区专门落实网格员巡查装备等;富阳区实施有区别的跟踪监管,对鉴定结论为停止使用和整体拆除的,实行三日一报制。
为确保房屋安全险情得到科学、有序、及时的处置,我市还针对不同危房的实际建立健全房屋应急处置预案,通过设立“区-街道-社区”三级突发事件应急抢险体系和应急救助机制,落实责任,确保在突发事件来临时,迅速转移居民,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如江干区针对监测中发现的凯旋路29号、机场路17号出现的数据异常,立即组织楼内业主撤离至安置点并对危险房屋进行了腾空封门处理。
考虑到危房管理的动态性,为确保每一幢危房都能得到及时的监测处置,我市在全省率先以房产GIS系统为依托,在对主城六区丙类住宅房屋进行现场定位的基础上,建立了任务管理、档案管理、巡查管理、鉴定管理、处置管理等5大主要模块组成的危房动态管理系统,并已在主城区运行。
围绕“治”字
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强化保障、大力推进治理改造
按照“分类处理、集中推进”的原则,我市确立了三年改造目标和分年度目标逐步推进。各区、县(市)按照“定项目、定范围、定时间、定改造方式、定实施主体、定资金筹措方式”的“六定”原则,“一幢一方案”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在市、区两级住保房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 截至6月中旬,我市已提前全面完成城镇危旧房治理改造三年行动计划。
在推进治理改造工作中,各区、县(市)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而有特色地推进治理改造工作。如,上城区积极搞好结合,大力推进思鑫坊等大量历年遗留危旧住房的治理改造;下城区积极推进产权人(单位)和责任人(单位)参与治理改造;桐庐县通过打造“样板房”,明确标准,细化操作流程,在全县治理改造工作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西湖区、江干区、拱墅区设立专家智库,提高治理改造方案的科学性、专业性和有效性。
危房产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提前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的同时,我市将不断完善房屋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目前,市住保房管局又组织各区县(市)开展城镇新增危房的排查工作,并将对新增危房进行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