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价“地板价”后再次上调

12.05.2016  09:48

受国际油价“逆袭”推动,5月11日我国成品油价迎来突破“地板价”之后的第二次上调。省物价局11日下发关于上调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自5月12日零时起,全省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提高120元和115元。

价格调整后,经过此轮调价后,我省89号(国Ⅴ)、92号汽油(国Ⅴ)、95号(国Ⅴ)分别上调为每升5.35元,5.77元,6.14元。0号柴油(国Ⅴ)上升至每升5.36元,-10号(国Ⅴ)柴油价格为每升5.68元。此外,98号汽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记者 白丽媛        编辑:李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