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就是要“常在河边走”

24.04.2015  12:04

水是美丽杭州之魂,江、河、湖、海、溪“五水共导”是杭城最靓丽的城市名片。作为“五水共治”最重要的举措之一,杭州自2013年起力推“河长制”。自“全面实施河长制”以来,各级“河长”与“河工”上下一心、群策群力,杭州的水越来越清、黑臭河越来越少了。但为成绩欣喜的同时,还有一些问题不容忽视。近日,市“河长办”联合杭州之声电台,推出《河长河道知多少》特别节目——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个别河长竟然对自己负责的河段、自己作为河长的职责一问三不知,甚至有河长急不择言:“这个河长不是我要当的。

上述两位河长,给人最直接的感觉,就是四个字:“挂名河长”。一个河长,不了解河道情况,不明白自己的职责,不清楚治理的目标,那么也就难以寄望其在清河护河上有多少作为,更遑论会有多少成效,也就有了一问三不知的表象。

挂名河长”分两种类型,一种是“只挂名不做事”,工作不认真,或者是在工作上不下功夫,尚属于“工作作风”问题的范畴;另一种则是在主观认识上就把“河长”这一岗位当成一个“虚职”、一个“挂名”。有河长是这么说的:“现在就是挂挂,知道有这么回事,因为体制是这样的。

河长”是用来“挂挂”的吗?“体制”真是“这样的”吗?2013年11月,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全面实施河长制”;2014年杭州市制定出台了《杭州市“河长制”实施方案》,对河长的职责规定甚详,杭州市各区、县(市)也都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出台了相应的“河长制”实施方案。概括而言,“河长”作为“河长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所负责河道的水生态、水环境持续改善和断面水质达标负领导责任;河长要牵头组织所管河道综合整治方案的制定、论证和实施,强化横向协调、落实长效管理,对断面水质达标负首要责任。河长的职责是具体而实在的,而不是抽象而空泛的。

针对媒体的曝光,有关区县都相当重视,及时进行了回应与整改,值得肯定。但也要指出,落实河长制,发现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级部门应该比新闻媒体更有主动性,平时注意对河长的考核与监督,而不是如龚正书记年初在“全市作风建设大会”上所痛批的:“被媒体曝光了、被群众投诉举报了、被领导点名批评了,才查一查、管一管、改一改。

作为“五水共治”最重要的举措之一,落实河长制,必须扎扎实实,真抓实干,来不得半点敷衍。市“河长办”主动邀请新闻媒体介入,查找、发现、曝光河长制落实过程中的不足与问题,是在对的时间做了一件对的事情。尽管“挂名河长”不多,但“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转变作风与端正认识需要长抓不懈,久久为功。在此寄语广大河长,怕热就不要进厨房,当了河长就是要“常在河边走”,有时还要下下水,湿湿鞋。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评论员 翟春阳        编辑:陈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