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征求《关于明确浙江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的通知》意见的函
21.11.2018 20:41
本文来源: 水利厅
各有关单位:
近期,水利部印发了《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明确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的通知》(办河湖[2018]245号),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关于明确浙江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的通知》,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11月30日下班前,书面盖章反馈我厅。
联系人:胡玲
联系电话:0571-87826644;传真0571-87826644
附件:关于明确浙江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明确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
2018年11月21日
本文来源: 水利厅
21.11.2018 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