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公开承诺不插手工程项目 完善举报制度

30.01.2015  12:07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年7月29日至9月25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对河北省进行了巡视。10月30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向河北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省委认为,中央巡视组在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为全省各级干部敲响了警钟;提出的工作要求客观中肯、符合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帮助我们找到了改进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省委完全赞同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把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作为一项必须完成的重要政治任务,以雷厉风行的姿态和坚决果断的手段,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对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省委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党员干部要坚决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战略思想,坚决有力地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持续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持续保持整治作风的严肃氛围。省委书记周本顺同志强调,要不断深化对反腐倡廉的认识,充分认识到反腐败不仅不会影响经济发展,而且只会促进经济发展;不仅不会影响干部干事,而且只会促进干部干事;不仅不会影响党的形象,而且只会提升党的形象;不仅不会鸣金收兵,而且只会越来越严。省委以中央巡视为新的起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河北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像抓经济社会发展一样抓党风廉政建设,像治理污染一样向腐败宣战,认真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整改任务。

(二)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整改工作由省委常委会负总责。省委书记周本顺同志担任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长张庆伟同志和省委副书记赵勇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常委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项整改小组、19个分组,每个分组由省委、省政府相关领导牵头,分别负责一个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每个问题都明确了责任单位、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

(三)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督导调度。对整改落实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谋划、直接推动。省委于2014年10月31日和11月10日两次召开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并于11月7日召开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动员暨警示教育大会,进行深入动员。周本顺同志多次召集会议,逐一听取每个问题的整改情况,对整改工作进行协调调度。张庆伟同志多次就有关问题召集政府部门负责同志进行研究部署,推动整改落实。其他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按照工作分工,坚持每周听汇报、每周一调度。省直有关责任单位坚持一周三碰头,重要情况及时研究会商。对一些影响大、难度大的重点整改问题,省委、省政府安排专项督导组通过明察暗访、现场指导等形式督促整改落实。为做好有关问题的查处工作,专门成立了责任追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随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从严拿出具体处理意见。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分别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推进机构,对照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

(四)狠抓整改工作的延伸拓展。省委明确,要以积极主动的姿态推进整改工作,借势把全省的腐败突出问题好好治一治,把作风突出问题好好治一治,借势把政治生态优化好,把发展环境优化好,不仅使生态上山清水秀,而且使政治上风清气正。按照“查处一批、整改一批、诫勉一批、建制一批”的思路,坚持既彻底解决问题,又深挖问题根源,着力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发现整改走过场、不到位的,责令重新整改,直至改到位、改彻底,并严肃追究责任。省委专门召开由11个设区市和2个省直管县(市)负责同志参加的调度会,省市县各级上下联动抓整改、抓自查、抓深化、抓拓展、抓延伸,确保整改在全省面上取得扎实成效。同时,坚持把整改落实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结合起来,把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贯彻到整改工作中,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相互促进。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坚决查处各类腐败问题。根据中央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的案件线索,加大办案力度,重点是“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三种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8月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线索5650件、立案6970件、处分7290人,其中新立案厅级干部15件,同比上升150%;县处级干部184件,同比上升149%。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正处级以上干部问题线索都已提出处置意见。省纪委重点查处了邢台市委原书记王爱民,承德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刚,省交通运输厅原副厅长潘晓东等一批省管干部腐败案件。

2.关于解决“土地和城建领域腐败问题突出”问题。(1)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土地领域腐败问题突出”问题,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已立案135件,给予106人党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16人。2014年12月4日,在互联网通报曝光了14起挂牌督办案件的查处情况,其中土地违法案件9起、矿产违法案件5起,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人,形成很大震慑。充分利用审计成果,筛选出包括土地整治、土地出让、土地供应、土地使用、审批征收等方面的26个问题线索。对部分问题正在开展核查工作。下一步,将针对违规设置土地出让前提条件、虚假招拍挂出让土地获取好处,违规批准改变规划用途、容积率获取好处,违规批准工业用地和划拨土地搞房地产开发获取好处,土地整治工程虚假招投标、应招标不招标获取好处,公职人员违规开办公司承担土地整治项目,套取、截留、挤占、挪用土地整治财政专项资金获取好处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国土系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印发了《关于加强对重要权力事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关于建立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监测监管的通知》、《河北省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网上远程报批管理规定的通知》,正在制定《关于对违反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行为问责的暂行规定》和《河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2)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城建领域腐败问题突出”、“一些地方违规房地产项目占90%以上”的问题,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已立案142件,给予86人党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22人,其中涉及厅级干部4人、县处级干部25人。组织对石家庄、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廊坊等6市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随意改变规划、招投标不规范等问题。石家庄市对违法建设项目分门别类进行整治,组织40多次联合执法行动,对70个项目采取了查封现场、强制回填、拆除等措施,依法关闭售楼场所102处;依法对8个设计单位、31个建设单位、44个施工单位下达了处罚决定,对13个监理公司实施重点监管,注销4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约谈房地产公司128家,对存在违规销售行为的21个项目、违法占地的23个项目进行立案查处;正在对包括4名正县级干部在内的涉嫌违纪人员进行调查;出台《关于规范中心城区土地市场秩序的意见》等3个专件,分别从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健全招拍挂程序、加强容积率硬性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并加大综合执法的力度。保定市对140余处、4.3万平方米违法建筑予以强制拆除,对70余家涉嫌违法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依法处理了73家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3名工作不力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撤职处分。省政府成立由主管住建工作的副省长任组长的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从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利用半年时间进行专项整治,下发了整治方案,明确了整治范围、整治方式和内容、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已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进行了动员部署。2015年将围绕整治城建领域腐败问题,从规划、招投标、房地产、城建、查办案件5个方面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深化城市总体规划动态监测制度,2015年上半年实现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监测全覆盖;出台行政案件举报受理办法和违法案件督办管理办法;进一步对市政项目立项、可研、设计审查、施工许可、招投标、项目管理等提出详细要求;修订《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出台《严格城乡规划管控的决定》、《河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