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质汽油致300辆车趴窝重庆一加油站被罚13万元

06.11.2014  14:13
 本报重庆讯(黄雅琪 记者刘文新)重庆云阳县一家由个体户经营的前江加油站,销售劣质汽油,致使300多辆轿车及摩托车趴窝,云阳县工商局近日对其处以13万元行政罚款。犯罪嫌疑人陈某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今年7月底以来,不断有车主向重庆云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称,在添加了位于云阳县双龙镇的前江加油站销售的93号汽油后,车辆出现启动困难、突然熄火等故障,无法正常行驶,怀疑汽油质量存在问题。
  云阳县消委会非常重视,初步调查显示,有上百辆轿车及摩托车出现这种情况,于是将这起群体投诉转至云阳县工商局立案调查。
  8月5日,云阳县工商局委托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查封的汽油进行鉴定,结果显示这批产品苯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属不合格产品。
  调查显示,7月22日至24日,河南省漯河市商人陈某,以洛阳金徽石油销售有限公司销售员的名义,到云阳县前江加油站推销93号汽油。前江加油站一次性从陈某手里购进31.86吨,每吨8250元,共计支付货款262845元。
  前江加油站7月26日开始销售这批汽油,到8月3日,不断有车主反映汽油质量存在问题,因此停止了销售,当时已销售了4.5吨,销售金额46808.22元,获利1488.30元。
  前江加油站销售的这批93号汽油经鉴定为不合格产品,其行为已构成《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所指的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行为。
  9月26日,云阳县工商局对前江加油站个体商户刘某作出行政处理:没收未售出的不合格93号汽油24994公斤;没收违法所得1488.30元;罚款13万元。
  与此同时,云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并在河南漯河市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经审讯,陈某对销售不合格汽油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陈某已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