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瀚检察长到杭州市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
浙江检察网杭州讯 4月14日,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瀚来到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汪瀚检察长走访了反贪指挥中心、检察服务大厅、新闻发布厅等,仔细听取了杭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雪飞的工作汇报,并就检察工作的开展提出要求和希望。
一是高水平推进检察工作。汪瀚检察长指出,省委提出“十三五”时期浙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必然呼唤高水平的法治建设,必然呼唤高水平的检察工作。浙江检察工作必须与浙江的经济发展、创业创新、法治建设同步走在全国前列。这是全省检察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要牢固树立高水平的观念意识,把目标、任务和举措统一到“高水平推进检察工作”上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服务保障G20。服务保障G20杭州峰会顺利召开,是今年全省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杭州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汪瀚检察长指出,要树立高度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更精心、更用心的态度,把服务保障G20杭州峰会的措施细化、具体化,带领全体检察人员做好本职工作,做到案件办理不出岔子,专项工作不掉链子,队伍建设不出乱子,做到不添乱、不惹麻烦,确保检察环节不发生影响G20杭州峰会顺利召开的事情。
三是推动两个专项整改。汪瀚检察长说,两个专项整改工作直击检察工作的短板和软肋,是检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抓手,直接关系检察机关司法能力、素质、水平的提升。保障律师会见权和文明办案问题不是一早一夕能彻底解决的,但是必须要有往前推进的决心。要把两个专项整改作为“一把手”工程加以推进,在今年取得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的进展。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通过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彰显司法文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活动中有获得感;要充分认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对文明规范办案的“倒逼”价值,尽快提升依法发现获取证据、突破案件的能力。杭州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要有进展、有推进,力争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另一方面,要充分认识文明办案对于防止冤假错案的基础作用。让文明办案成为每一个检察人员的职业操守、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和职业习惯。要把文明、规范、依法的要求贯穿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细节,从根本上防止冤假错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者的人文情怀和温度,通过高水平的司法把社会引向善治和文明。
四是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今年3月4日,习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提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三个没有变”,指出要以“亲”“清”两字发展新型政商关系,随后,高检院出台服务保障非公经济的18条意见,省院也召开了民营企业人士座谈会,出台了的21条意见。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民营企业占企业总量的90%,贡献了全省60%的税收、70%的GDP,提供了90%的就业机会。汪瀚检察长说,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就是要在检察环节守护公平正义,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要把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作为常态化工作,执行好高检18条和省院21条,对涉及非公企业和非公企业家的案件做到“轻拿轻放”,依法准确把握宽严尺度,做到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确保“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让企业家感到在浙江干事创业有保障、有获得感。
五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检察队伍要提高政治素质、纪律素质和业务素质,要出成绩不出事情。近年来,各级院重视队伍建设,浙江检察队伍情况整体较好。队伍建设要常抓不懈,班子领导、中层干部要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将纪律作风、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建设的要求细化、网格化,层层传递,层层压实,持续提升从严治检的实效。
汪瀚检察长对深化阳光检务提出了要求。要探索重大疑难案件检察委员会听取律师意见制度,探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企业家等各界人士列席检察长会议,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参与度,将人民群众的监督常态化。加强检察服务创造便民、利民的设施条件,规范服务的程序和形式,积极准确地回应人民群众的需求,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
汪瀚检察长强调,要加强沟通、善于沟通,增强交流互动的机会,要运用各类媒体、互动平台拓展宣传沟通的渠道,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司法、司法为民的具体措施和成效,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汪瀚检察长最后希望,杭州市院不断探索,深化“品质检察”建设,唱好主旋律,多出好声音,发挥先行示范作用,做全省检察工作的领头羊!
当天,汪瀚检察长还赶赴上城区检察院及萧山区检察院调研,杭州市委常委、萧山区委书记俞东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雪飞及上城、萧山相关负责人陪同调研。